特區政府早前宣佈實施「紅黃碼」疫苗通行證安排,並限制以上兩類人士進入表列場所。惟警方與衞生部門近日發現有新冠確診人士漠視公眾健康,違反《預防及控制疾病規例》(第599A章)規定,在確診期間及疫苗通行證仍屬「紅碼」的情況下,離開指定隔離地點,並進入受《預防及控制疾病(規定及指示)(業務及處所)規例》(第599F章)所規管的處所。
警方積極與衞生部門協調,並根據第599A章執行「隔離令」,將4名確診者押送到竹篙灣社區隔離設施。警方重申,確診人士在隔離期間離開指定隔離地點,一經定罪,可被罰款10,000元及判監6個月;另外,衞生主任及獲授權人員,包括警務人員,有權將確診人士帶到社區隔離設施,如相關人士拒絕配合,即屬犯罪,可被罰款10,000元及判監6個月。
政府當局會嚴肅跟進所有違反隔離令的案件,並會積極進行搜證,及向法庭申請傳票檢控違法人士。警方提醒市民必須嚴格遵守有關規定,以減低病毒傳播風險。
香港新冠疫情嚴峻,竟有確診者離開隔離地點四出播毒,嚴重危害市民健康!如此自私的行為必須嚴懲,支持警方嚴正執法,違法者必受懲罰!
原圖:香港警察 Hong Kong Police Facebook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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