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政客案件一單接一單,就算刑滿都未能放監!黑暴爆發前的2019年5月11日,立法會法案委員會就《逃犯條例》的修訂開會審議,期間黃政客搞事釀成衝突,7名黃政客被控「襲擊、妨礙或騷擾在會議廳範圍內的議員」罪。案件昨日(8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審理,被告之一的已完梁耀忠認罪,主任裁判官羅德泉判其監禁兩周。辯方律師表示,梁耀忠因六四未經批准集結案入冊,原訂下周一(13日)刑滿出獄,但現在因本案要再坐一會了,實在罪有應得!
羅官判刑時指出,案發時立法會會議廳情況激烈混亂,認為梁耀忠的行為可能會使人誤會他與其他行動激烈的人「係同一伙人」,用不同的策略行事,直言其行為如火上加油。
官斥行為火上加油
有鑑於此,羅官表明案情嚴重,故判處梁耀忠監禁兩周,並明令本案的刑期須與梁耀忠現在仍服刑的六四未經批准集結案的刑期分期執行。
法官英明!當日黃政客用小學雞手段激烈盲反《逃犯條例》,為本已躁動的社會添柴添火,最終釀成害慘香港兩年的黑暴。這一大票黃政客為所作所為找數,自然是應有之義!
原圖:頭條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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