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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2基金信託人就擒
豈容西方抹黑《國安法》

文武 2022年05月12日 22:30

文武︰「自《港區國安法》落實之後,美國及西方一些政客,一直以嚴重的雙重標準看待這部法律,不僅大規模地抺黑、攻擊《港區國安法》,而一直以各種手段干預、抹黑和攻擊香港警方的執法行動。這次警方拘捕『612基金』相關人士,西方政客的政治言論,也是這種性質的干擾。不僅如此,近期還有人提出要制裁香港的司法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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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方日前拘捕「612人道支援基金」信託人,眾人涉嫌違反《港區國安法》。一些外國政客、媒體將警方的拘捕行動說成是打擊異見,削弱個人權利和自由,卻有意地回避了被拘捕的人士,是否涉及違法犯罪的事實。筆者認為,這是西方國家以政治和意識形態偏見,無理干預香港司法正義,抹黑《國安法》,破壞香港法治的惡劣行為,香港絕不能屈從於這類政治打壓,必須堅定落實《國安法》,維護好國家安全,守護香港安寧。

警方國安處人員於5 月10日晚上,以涉嫌違反「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在機場拘捕正準備離港的許寶強,其後又拘捕陳日君、吳靄儀、何韻詩等人,眾人至11日深夜陸續獲准保釋。警方調查顯示,被捕者涉嫌請求外國或者境外機構,對香港特別行政區實施制裁,危害國家安全。

應從法治上評論

這宗案件,由於涉及到天主教香港教區榮休主教陳日君樞機、擁有加拿大籍的歌手何韻詩等人,因而有可能會影響中梵關係等外交層面事宜,引起外國傳媒、政客的注意,這很容易理解,也值得關注。不過,關注最重要的還是應該是事實的本身,尤其是當事人是否涉嫌違法犯罪的問題,更有必要就事件警示世人,必須遵守法律,不可犯罪。

香港是一個法治社會,任何人都必須尊重法律、遵守法律,不會因為持有甚麼政見、信仰哪一種宗教、從事哪一種職業,以及持有哪國的國籍而有所不同。有法必依,違法必究,這是全世界的法治國家和地區都公認的基本原則。

有關「612基金」信託人被捕一事,應該從法治的角度去作出客觀的分析評述,首先要看這些人士是否有違法犯罪的行為,其次是警方的拘捕行動是否有足夠的法律依據,程序是否符合法律的要求,最後是在警方的拘捕行動中,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是否有受到應有的保障等等。

不過,筆者卻發現,包括美國國務院發言人普萊斯、加拿大外長喬美蘭、前港督彭定康,以及一些外國媒體等,在回應這一事件時,都存在嚴重的偏離事實,有失客觀的問題。

西方扣政治帽子

他們對事件作出的公開回應,不談論當事人是否有違法犯罪的事實,也不分析事件的來龍去脈,而是一開始就為事件作出政治定性,扣上一頂打壓異見、針對公民社會、削弱港人基本權利和自由的帽子。彭定康及其他一些人,還鼓動梵蒂岡透過外交和宗教層面施壓。如此不問青紅皂白,隨意扣帽子的做法,是要以政治手段干預香港的司法?還是要對香港施行政治打壓?

自《港區國安法》落實之後,美國及西方一些政客,一直以嚴重的雙重標準看待這部法律,不僅大規模地抺黑、攻擊《港區國安法》,而一直以各種手段干預、抹黑和攻擊香港警方的執法行動。這次警方拘捕「612基金」相關人士,西方政客的政治言論,也是這種性質的干擾。不僅如此,近期還有人提出要制裁香港的司法人員。

西方政客打壓香港,破壞香港法治的種種惡劣行為,令人氣憤。香港絕對不能屈從於這類無理的打壓和干擾,必定要堅定落實執行《港區國安法》,懲治和防範各類危害國家安全的違法犯罪行為,保香港安寧。
 

原圖︰星島日報

https://www.singtaousa.com/2021-08-18/星島日報-612基金停運作-十月底解散秘書處/35832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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