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常客黃之鋒和周庭,因被法庭就2019年6月21日包圍警察總部案,准警方查閱二人手機內的電子內容等,並提出司法覆核,最終在棄覆核下,被高等法院駁回其司法覆核的申請許可,並要二人向警方支付6.6萬元訟費。
黃之鋒剛剛完成六四案件的刑期,仍因有初選案在身,所以被轉到赤柱監獄繼續還柙。周庭亦完成刑期出獄,出獄後表現極其低調,一改以往作風,早已消失在鎂光燈下。
消息一出,筆者朋友們都嘴角一笑,最開心的當然是眼看黃之鋒,正就自己以往犯下或所涉的罪行行逐一找數,一單審完再一單,對比起受到黃之鋒影響而自毀前程的人,其牢獄之苦又算得上是什麼呢?正在赤柱還柙的他,又會否覺得自己已經成為外國勢力的condom 呢? 黃之鋒能夠在鏡頭前過足戲癮這麼多年,一個戲子戲假情真地當自己是「香港英雄」?正所謂自作孽不可活,水能載舟亦能覆舟,鏡頭能夠令他人氣上升,亦能將他以往言行一一記下,讓法庭有據可依,秉公辦事。
雖然黃人經常都稱呼2019年黑暴是一場「革命」,但筆者認為這是貶低了「革命」這兩個字了吧。莫說要有多大的犧牲,連損失自身丁點利益都要呼天搶地的人,能成什麼氣候呢?
雖然筆者都是生於英殖時代,從來對香港都沒有一種家的感覺 ,97前像很多香港人一樣都抱有一個移民夢,到有機會在外國工作後,眼看當地人如何對待華人?自己骨子裡究竟是一個甚麼人?心裡都已經很清楚!所以香港人必須愛護自己地方,愛護自己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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