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4月15日警方在黃竹坑香港警察學院舉辦「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香港電台一名兼職記者洪嘉榮在學院附近的港鐵海洋公園站被警方搜出兩支仿製槍及一部對講機,其後被控一項「管有仿製火器」及一項「無牌管無線電通訊器具」罪,被告否認控罪。
案件昨天(12日)在東區裁判法院開審,警員汪家劍供稱,案發時他留意到被告臨出閘前神色慌張,不停東張西望,因此上前截停被告。
被告在被捕後曾解釋指,涉案物品的用途為拍攝一套人類的災難片作為畢業微電影,仿製槍及對講機都是電影道具;而被告亦稱自己是港台兼職記者,正往警院採訪《國安法》開放活動。
香港電台多媒體總編輯陳易安供稱,被告於2021年3月入職,是一名兼職初級記者,案發當日是第4次上班,公司安排被告當日採訪警校,被告不需要另攜裝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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