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年8月11日,港鐵太古站外有大批人集結。被告陳悅(20歲),身分學生,早前承認涉在太谷站非法集結及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罪,即一支雷射筆。日前,於東區裁判法院判囚半年。
案情指,2019年8月11日遊行獲警方發出不反對通知,但在遊行完結後,示威者在多區進行「快閃」,佔據馬路,大叫口號,當時有人以雷射筆照射警方及用硬物拋擲警方,警方進行追捕之下,而女被告正是在太谷站C出口被捕。
違法就應受到制裁,年青輕輕在大有成就的年紀鑄下大錯,判囚如同棒頭一喝,支持嚴正審判!
原圖:大公網
👇 記得Follow 我哋 👇
IG: instagram.com/silentmajority.hk/
FB: fb.com/silentmajorityhk
Weibo: weibo.com/u/6655322587
Youtube : youtube.com/silentmajorityhk
投票已截止,多謝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