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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FB發帖煽惑他人傷警  61歲無業男判囚7個月  官勸慎用社交媒體  罪有應得!

2021年12月02日 18:00

再有黃友被判!61歲無業男子涉在Facebook發帖文煽惑他人傷害警員,今(2日)在灣仔區域法院判囚7個月。裁判官勸喻使用社交媒體人士要反思,避免在網上散播假新聞及仇恨言論。

案情指,去年1月19日的中環促請制裁香港政府的示威集會,期間有4名警員在長江集團中心遇襲,有警員頭部受傷。及後, 被告蔡易文使用自己Facebook帳戶「Tony Choi」發帖:「今日幾個popo被打爆缸,雖然滿頭鮮血,但無打裂頭顱,其實都只是皮外傷。」

裁判官指被告發帖不是帶有幸災樂禍,而是帶有意圖的非理性及煽動性,考慮被告帖子回應訊息不足100人,未有上升至激進程度,而被告亦是受前一日集會影響,在煽惑言論後亦沒有發生嚴重襲擊警員事件,終判監禁7個月。官指社交媒體以喜好散播訊息,容易撕裂不同立場,雖大部分人理性行事,但難免有激進人士透過社交媒體進行違法事件。

誤以為隱身在社交媒體之外違法就不用付出代價,天網恢恢疏而不漏,支持嚴正審判!

原圖:星島日報、素材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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