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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智峯破壞法治有何資格說正義?

文武 2021年10月27日 23:00

文武:「許智峯這種可悲的「自由」也不會長久,中國有句俗話:天網恢恢,許智峯總會有被繩之於法的時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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棄保潛逃海外的許智峯,日前在社交網頁公開張貼警方的電郵及高等法院蓋印的文件,指律政司加控他4項刑事藐視法庭罪,要求他明年1月底到高等法院應訊。他更表明:「我嚴正、公開表明,藐視香港的不義的法庭……對於藐視不義的法庭,我只有控訴,無任何愧疚。」許智峯其實是一位不敢對自己做過的事負責,逃避法律責任的懦夫和逃犯,卻裝出一幅「正義」的模樣,實在可笑。

許智峯出任立法會議員時,涉及多項違法行為,包括涉嫌在立法會會議廳內潑臭液致他人不適,以及在立法會內作出違規行為等案件,被控9宗罪。保釋期間,他又假借所謂的「公務」外訪,於去年底在丹麥宣布流亡,現時身在澳洲。

許智峯涉及的9宗罪,根本是知法犯法,有意破壞法治的惡性行為。不論站在哪個角度,這些行為都是野蠻、惡劣的,侵害了他人的合法權益,都是不義的行為。稍有人性的人,都不會認同他的行為。將法治視為核心價值的人,也會支持司法審訊這些案件。而他在取保候審期間,又以欺騙的手法,潛逃海外,逃避法律責任,這是再次犯罪,律政司指控他藐視法庭罪,十分合理。

許智峯被指控違法犯罪,卻不敢為自己的所作所為負責,潛逃海外,這是敢做不敢當的懦夫所為,當受世人唾罵。他根本就是一位逃犯,假如不敢回來接受法庭的審訊,就應該像老鼠那樣,匿藏在陰暗的角落,瑟瑟發抖。但許智峯卻裝出「正義」的樣子,不反省自己所犯下的罪行,不為自己的醜惡行為愧疚,反而抹黑法庭「不義」,實在令人感到可笑又可憐。

許智峯本身就是一個知法犯法,故意違法犯罪,惡意破壞法治的小人,有何資格談法治?又有甚麼資格談「正義」?他逃避司法審訊,藐視法庭,現在還惡人先告狀,公然抹黑香港法庭,抺黑《國安法》?

香港是法治社會,在國際上享有盛名,又豈會因許智峯這樣的小醜被抹黑?《港區國安法》生效後,在香港社會發揮了積極正面的作用,讓社會各界和市民廣受其惠,得以恢復正常的社會運作和日常生活,得到市民大眾的支持和擁護。各國客商在香港也因社會恢復穩定而受益,只要從公理、正義出發,必然支持落實《港區國安法》。

只有心懷不軌的人,才會懼怕於《港區國安法》;只有意圖破壞香港,危害國家的人,才會因《港區國安法》而坐立不安;也只有許智峯這樣的小人和懦夫,才不敢面對《國安法》。

《港區國安法》落實後,不論是執法部門,還是司法部門,都嚴格依法執法,有效地依法維護了市民的基本權力,不論是言論自由,還是人身自由都受到充分保障,只有在自己的國家,在自己的土地上,在法治社會,才有真正的自由。像許智峯那樣逃亡海外的人,只剩下充當外國反華勢力工具的剩餘價值,他不顧事實地抹黑香港,還自欺欺人地將此說成是「自由」,這不僅可笑,更加可悲、可憐。

許智峯這種可悲的「自由」也不會長久,中國有句俗話:天網恢恢,許智峯總會有被繩之於法的時候。

原圖:許智峯Face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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