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抖音如何戰勝特朗普(二)

葉劉淑儀 2021年05月13日 12:30

葉劉淑儀:「公布行政命令後,TikTok所屬的字節跳動創辦人張一鳴與美國科技巨企洽談,有意拖延至總統大選後才採取下一步行動。TikTok在美國極受歡迎,一群合共擁有約800萬追蹤人數的「網紅」入稟法院,當中包括時裝設計師、喜劇演員和音樂家。他們指控特朗普的行政命令使他們沒法接觸全球觀眾,侵犯他們的言論自由,違反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First Amendment)。」

「根據我在美國生活的經驗,美國人遇不忿之事便循法律途徑尋求解決和追討賠償,實屬常見。美國法律界設風險代理費(contingency fee)制度,當事人不必預先支付律師費用,待訴訟完結後,勝訴方的律師可取得當事人所得的一部分賠償款項作為報酬,而敗訴方則不必向律師支付報酬。低門檻變相鼓勵大量美國人提出訴訟,在弱肉強食的生態下,人們本着「不要蝕底」的心態,不會放棄入稟法院、爭取權益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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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文提到,抖音和TikTok(國際版)的成功引起時任美國總統特朗普的注意。他在去年8月以保護國家安全為由,簽署兩項行政命令,強迫TikTok售予美國公司才可繼續在美國營運,否則便直接封殺。當時有傳微軟會以100億至300億美元收購TikTok。《彭博商業周刊》一篇題為「How TikTok Makes a Hit」的文章拆解TikTok如何應對特朗普的施壓。

公布行政命令後,TikTok所屬的字節跳動創辦人張一鳴與美國科技巨企洽談,有意拖延至總統大選後才採取下一步行動。TikTok在美國極受歡迎,一群合共擁有約800萬追蹤人數的「網紅」入稟法院,當中包括時裝設計師、喜劇演員和音樂家。他們指控特朗普的行政命令使他們沒法接觸全球觀眾,侵犯他們的言論自由,違反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First Amendment)。

根據我在美國生活的經驗,美國人遇不忿之事便循法律途徑尋求解決和追討賠償,實屬常見。美國法律界設風險代理費(contingency fee)制度,當事人不必預先支付律師費用,待訴訟完結後,勝訴方的律師可取得當事人所得的一部分賠償款項作為報酬,而敗訴方則不必向律師支付報酬。低門檻變相鼓勵大量美國人提出訴訟,在弱肉強食的生態下,人們本着「不要蝕底」的心態,不會放棄入稟法院、爭取權益的機會。

回說TikTok事件,有指這些「網紅」的訴訟實為TikTok和字節跳動公司主導,找來熟悉憲法第一修正案的律師為他們打官司,以致特朗普在離任前未能成功打壓。及後拜登上台,雖然多次表明視中國為對手,參議院外交關係委員會(Senate Foreign Relations Committee)亦通過將《2021年戰略競爭法案》(Strategic Competition Act of 2021)交由兩院審議,但是民主黨素來主打人權牌,打壓TikTok觸及言論自由,相信暫時不會利用TikTok大做文章。TikTok大抵會避過一劫。

全文載自:2021-05-12 《明報》評論 (作者授權轉載)

原文連結:https://news.mingpao.com/pns/作家專欄/article/20210512/s00018/1620757282146/抖音如何戰勝特朗普(二)

原圖:Donald Trump Faceboo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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