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客

博客

重判荃灣暴動案,何傳耀中學校董會幾時才肯知錯能改?

施梓山 2021年05月07日 22:30

施梓山:「知錯能改,善莫大焉,是為師者經常教導學生的道理。重判荃灣暴動案的判詞,指出警方當時未有用盡全部武力,這等於摑了荃灣公立何傳耀紀念中學校董會一巴掌!你們2019年胡亂譴責警方暴力的聲明是完全錯誤的!包庇已成了逃犯的曾志健,護短不開除其學籍的做法,也是最壞的反面教材!請問「何中」校董會幾時才肯面對現實,知錯能改?還是要繼續死雞撐飯蓋,任由曾志健這個逃犯污名,永遠與「何中」捆綁在一起攬炒?」

👇 記得Follow我哋 👇
IG: instagram.com/silentmajority.hk/
FB: fb.com/silentmajorityhk
Weibo: weibo.com/u/6655322587
Youtube : youtube.com/silentmajorityhk

前年10月1日國慶日正值全港黑暴猖獗高峰期,當日在荃灣發生了黑暴堵路縱火的暴動。日前其中四位參與暴動的被告在區域法院被裁定暴動罪名成立,分別被判囚51至56個月。

講起2019年10月1日的荃灣暴動,大家會記起當日有位涉嫌襲警中槍的黑衣學生,曾經哄動一時。此人名叫曾志健,案發時18歲,是荃灣地區名校、人稱「何中」的荃灣公立何傳耀紀念中學的中五學生。

這位「何中」學生曾志健,案發期間一身蒙面黑衣,涉嫌襲擊警員的影片,令人側目,相信大家都有看過。小小年紀,如此暴力,實在令人驚訝,哀嘆香港教育之失敗。

警察執法自衞,無可厚非。曾志健中槍康復後被控一項暴動罪和兩項襲警罪,但去年12月缺席區域法院預審,後來證實他已經離港畏罪潛逃,成為了一名名副其實的逃犯。

做錯事應認錯,犯了法就要接受法律制裁,這是幼稚園就開始教的做人道理。但身為一個所謂地區名校生的曾志健,卻選擇逃避責任做逃犯,究竟這間學校是怎樣進行品德教育的?

大家都記得,曾志健涉嫌參與暴動和襲警中槍後,「何中」校長及師生曾探望襲警受傷的曾志健,向他送上噓寒問暖;跟住用學校法團校董會的名義發出公開信,表明「曾志健是『何中』的一分子,絕不離他而去」,承諾不會開除其學籍;又煞有介事的稱「不同意任何暴力,包括警察違規及越權的暴力,都必須予以譴責。」

「何中」校董會當時的這一聲明,明顯就係護短包庇,所以對曾志健嘅違法暴力行為隻字不提,反而倒果為因,轉移視線走去譴責什麼「警察違規及越權的暴力」。所謂上樑不正下樑歪,教不嚴師之惰,「何中」校董會的這一紙聲明,向社會演繹了何謂黑白不分,所以就連新華社當時也發表時評,點名批評「何中」為違法者辯護,令人警惕部分為師者出現了嚴重導向偏差。

這次荃灣暴動案的四名被告被重判入獄五十多個月,主審法官練錦鴻的一席判詞理據充足,字字鏗鏘,其中幾句對「何中」校董會來說,更是當頭棒喝。

練官判詞指「荃灣當日的衝突是一場小型戰爭......警方當時未有用盡全部武力,若是真的戰爭,在雙方軍力不成正比的情況下,勝負實在毫無懸念。」意思也即是說,警方當日未有用盡全部武力,否則那些黑衣暴徒哪可以那樣瘋狂?也就是說,「何中」校董會當時譴責警方「違規及越權暴力」的聲明,根本就是子虛烏有。

知錯能改,善莫大焉,是為師者經常教導學生的道理。重判荃灣暴動案的判詞,指出警方當時未有用盡全部武力,這等於摑了荃灣公立何傳耀紀念中學校董會一巴掌!你們2019年胡亂譴責警方暴力的聲明是完全錯誤的!包庇已成了逃犯的曾志健,護短不開除其學籍的做法,也是最壞的反面教材!請問「何中」校董會幾時才肯面對現實,知錯能改?還是要繼續死雞撐飯蓋,任由曾志健這個逃犯污名,永遠與「何中」捆綁在一起攬炒?

原圖:https://image.stheadline.com/f/680p0/0x0/100/st/4fad2e130ff93160dd44460357e10dd3/stheadline/inewsmedia/20191007/_2019100709570057707.jpg;
https://media-proc.singtao.ca/photo.php?s=https://media.singtao.ca/wp-content/uploads/master_sandbox/2021/03/2021030811500965617.jpg&f=webp&w=815&q=75&v=1

投票已截止,多謝支持

發表意見

排列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