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置計劃無疑給不少公屋居民圓了他們的置業夢,也為他們帶來不少財富。但重推租置計劃同時也帶來了不少問題,當中最嚴重的後果,是會吸引大批本來可自我解決住房問題的人也來申請,同時公屋的存量卻大量流失。
去年BBC一個對英國Right to Buy(英國的租置計劃,始自1980年戴卓爾夫人的主意)的報道指出,Right to Buy雖然為不少人帶來豐厚利潤,但顧問公司Grant Thornton UK LLP負責地方政府政策的Paul Dossett稱,該政策不可持續,並勢將成為英國納稅人的災難。英國特許房屋經理學會(The Chartered Institute of Housing)呼籲英格蘭應盡快終止該計劃。
事實上早於2016年,蘇格蘭已終止了Right to Buy;去年1月,威爾士也終止了Right to Buy。工黨房屋事務發言人Tom Copley指,計劃無疑把屬於很多人的巨大財富轉移到小撮人身上。
據立法會文件的數字,至2018年3月底,房委會一共賣出了138,552個公屋單位。按今天房委會對於買租置計劃單位的資格規定,購買人的家庭入息、成員人數及自置物業狀況均無限制,唯一要求的資格只是購買人必須是房委會公屋戶主,或其他認可住客。由於售價遠低於市價,買家都如獲天降巨富;但為何降巨富於他們,而非更有需要的人?何解有病人要錢救命不獲政府襄助,政府卻把巨富慷慨送給早已獲政府資助多年房屋福利的人?
有業主於2013年以20.74萬元綠表價,購入實用面積只有145方呎的觀塘翠屏北邨翠梓樓高層單位,物業今年初以未補地價133萬元沽出,帳面賺約112.3萬元。面對如此厚利,誰人可不動心?可見租置計劃的一個副作用,是吸引更多的「尋租者」(即尋「着數」者)輪候公屋。
倡議重推租置計劃者認為,租置計劃等同「釋放財富」,有利於提高經濟效益。但如果我們只是着眼於財富的最大化,我們大可取消公屋、取消居屋,爭取地價的「全面釋放」。政府若要惠民,再把新增的政府收入向全民派錢可也。我們還可以公平一點,窮人多派一點,富人少派一點,極富的人不派,如此不是更好嗎?
我們不會這讓做,因為社會對公共房屋有渴求、有期盼,認為公屋的價值,在於為最有需要的人士提供協助,讓他們也可安居樂業。
此外,倘若年輕人為保輪候資格,待上樓後循租置計劃獲「大贈送」,反而不向上流動,會不會損害經濟效益?
重推租置計劃的致命傷,是政府不可能持續以低價向所有想以廉價買公屋的人賣平樓。大家更要想一想:如果政府真的有能力這樣賣那麽多的公屋,又有誰會以高價向私有化公屋的業主買公屋?這些買家若然存在很可能是「不合資格」的人士,租置計劃對這些不合資格的人公平嗎?
作者為嶺南大學潘蘇通滬港經濟政策研究所高級研究員
原文:香港經濟日報 2020-12-02 評論 (作者授權轉載)
原文連結:https://paper.hket.com/article/2817508/%E9%87%8D%E6%8E%A8%E7%A7%9F%E7%BD%AE%E8%A8%88%E5%8A%83%20%E6%81%90%E9%80%A0%E6%88%90%E4%B8%8D%E5%85%AC?mtc=70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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