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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應示範真民主下護國安 可與新聞自由司法獨立並存

何濼生 2020年08月01日 23:30

何濼生︰「既然提名委員會的要求清清楚楚寫在《基本法》上,我們就不要撼動這規範。既然中央政府信任港人就基本法23條自行立法,我們就應從容履行這義務。既然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我們就要尊重中國的旗幟、國歌,和自重自己中國國民的身分。

我期盼香港人以實踐向中央政府證明:新聞自由和司法獨立對國家安全不會構成威脅。若有一天中國內地能放心開放新聞自由又進一步推進司法獨立,就可向世界示範實質民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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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絕大多數的西方政治學者而言,投票權就是政治參與權。一個沒有讓人民以投票選出的政權自然沒有合法性,也自然被視為不民主甚至是極權。

然而2019年Ipsos的一項調查發現:在英國63%的被訪者認為政治人物不值得信任。只有11%的選民認為國會議員值得信任。

同年的一個蓋洛普調查發現,就國內事務而言,美國只有7%的被訪者認為聯邦政府很值得信任;表示毫不信任的則有16%(2019年9月數據)。哈佛大學Ash Center for Democratic Governance and Innovation的一個調查又發現,在中國,93.1%的被訪者表示幾滿意或十分滿意中央政府。滿意度自2003至2016年上升了7個百分點。

據2020年Edelman Trust Barometer的調查,全球排首位、最為國民信任的國家居然是中國。中國政府的一般人民信任度得分為82,比上年高3分,比前年高8分。香港2020年的得分為50,比2019年低5分,但仍高於美國的47分。

為何中港政府民意信任度高於英美?

令不少人摸不着頭腦的是:大陸和香港的政府都不是民選的,為何民意的信任度可以高於英美?

其實這些現象不難理解。政客要贏得選票,一要贏得競選資金:要打擊對手,並要以容易吸引投票者的口號和論述,去爭取選民的支持。為了籌措競選資金,政客免不了要向金主投桃報李。為了贏得選票,就要懂得選民心理,盡量利用選民的情緒出奇制勝。

普林斯頓學者Martin Gilens和Benjamin Page,2014年在美國政治學會的Perspectives on Politics發表的文章發現,「在美國政制下,大財團和精英分子對政策的影響力非常大,是主要的得益者。一般國民對政策的影響力則差不多完全測度不到」。他們2017年合著的《美國的民主?》(Democracy in America?)同樣力陳美國金權政治的禍害。可見選舉政治從來不是純粹的「把賢能的善治者選上位,把失德的劣治者拉下馬」這麼簡單。選舉工程要懂得利用心理戰,甚至利用人性弱點,特別是恐慌和仇恨;也要懂得耍手段。正直和不懂或不願跟對手明爭暗鬥的人不可能選得上。在選舉政治的舞台上,劣幣驅逐良幣的情况很普遍。更遺憾的是沒有對別國發動戰爭,而且非常努力斡旋中東和平,又跟當時的蘇聯成功商談削核武,既重視環保又真正為人權發聲的卡特總統,竟被選民唾棄,只做了一任總統。

實質民主與形式民主

對選舉政治有相當保留的學者Jason Brennan早於2011年出版了《投票倫理學》(The Ethics of Voting)一書。他對選民不認真做功課去了解各候選人就投票非常不滿,認為隨意地和情緒化地投票根本就是不道德,足以害人害己;2016年他的新書《反對民主》(Against Democracy)更對一人一票的選舉民主進行了全盤的批判,認為如要選舉,就先要排除無知、情緒化,和不先做足功課才投票的人,不讓他們投票(兩本都是認真的學術論著,並都由普林斯頓大學出版社出版)。

民主可分為實質民主(substantive democracy)和形式民主(formal democracy)。實質民主指積極回應國民需要,為人民福祉辦事的政府("for the people");形式民主指由民選產生的政府("by the people")。最理想的民主當然是既由民選產生(by the people)又是積極惠民(for the people),足以為民稱頌及信任的政府("of the people")。但很遺憾的是:現實世界中這樣的政府很難出現。

現實世界中有很多利益集團,在政黨政治中他們各自力推自己的代理人爭利益。現實世界的選民也有很多人性缺點,容易被有心人愚弄欺騙而不自知。在選舉政治中,pork barreling指提供利益給選民收買人心,logrolling指提供利益給政客推動利己的法案,smear指抹黑對方,gerrymandering指改劃選區以利選情,fearmongering指煽動恐懼以利選情,hate-mongering指煽動仇恨以利選情。不懂這些法寶不可能贏到競選。「真普選」不但不是解萬難的仙丹,還可能淪為利益集團爭權奪利的煙幕。

我雖然不認同票箱民主,但絕對同意人人都應享有同等的政治參與權,和要對權力制衡。我反對專制或獨裁。我認為以法限權、防止濫權,權力只可用於為國家為人民做事。因此嚴防掌公權的人假公濟私是十分重要。可惜西方政體未見真正有效防止濫權的情况。加州(柏克萊)大學的Robert Reich所著的Saving Capitalism就指大企業壟斷了政治權力。

沒有法治 就沒有民主

限權和平權都的確十分重要。治國的人行使公權必須依法依規;一切法規均要按公共利益的原則制定,不能一人說了算;治國的人亦需要公平、嚴謹,和由透明的程序選拔出來。公平和嚴謹的選拔程序不排除選舉,但也不一定要靠選舉。限權和平權的基礎就是良好的法治。沒有法治,就沒有民主。不論是實質民主或形式民主,都必須建基於法治。

中國行「一黨專政」可不可以是比西式民主更民主呢?我相信關鍵在於它是否積極回應國民最迫切最關心的訴求,和它有沒有養成「為人民服務」的文化。目下的共產黨顯然仍有很多不足的地方,但近年對打擊貪污腐敗的力度不算小,也初見成績。平情而論,政績也相當不錯:不論是扶貧、環保、民生、個人自由、社會保障、基建、治安、教育、醫療、創科、國防,都交出亮麗的成績。我們當然要在法治和新聞自由再加把勁。對於新聞自由,我認為宜立法規範,以透明公正的法規取代由權力機關審查。

從容立23條 對國民身分自重

香港自1997年起陸續增加了選票民主。世界銀行的數據顯示:香港的公共管治都比回歸前進步良多。我寄望香港能成為全國的「示範區」,證明司法獨立和新聞自由不會威脅國家安全。可惜事與願違,有人藉《逃犯條例》修訂事件衝擊一國兩制:霸街、打砸搶燒、侮辱國旗、組黨搞港獨,而不少民選議員和港媒竟然支持。

既然提名委員會的要求清清楚楚寫在《基本法》上,我們就不要撼動這規範。既然中央政府信任港人就基本法23條自行立法,我們就應從容履行這義務。既然香港特別行政區是中國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我們就要尊重中國的旗幟、國歌,和自重自己中國國民的身分。

我期盼香港人以實踐向中央政府證明:新聞自由和司法獨立對國家安全不會構成威脅。若有一天中國內地能放心開放新聞自由又進一步推進司法獨立,就可向世界示範實質民主。

原文:明報2020-07-31評論 (作者授權轉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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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大學潘蘇通滬港經濟政策研究所高級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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