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為立法會議員,理應以身作則,但陳淑莊就講一套做一套,3月時大叫「stay home」,但被市民目擊她在本月2日,與40人在深水埗大南街一間下了半閘的酒吧「開會」,違反限聚令。事件被揭發後,陳淑莊多次死撐,指當時酒吧落半閘,屬私人地方,並非限聚令規管的「公眾地方」;又話自己以立法會議員身分出席公務會議,應獲得豁免。知法犯法,事後死不認錯,全城鬧爆,有網民更力倡政府依法辦事,對陳淑莊作出懲處。按《預防及控制疾病(禁止群組聚集)規例》,任何人參加受禁群組聚集、組織受禁群組聚集,或擁有、控制或營運進行該聚集的地方及明知而容許進行該聚集,均屬犯罪,最高可被罰款25,000元和監禁六個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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