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多個月來的暴動之中,暴徒集體包圍個別持反對意見的市民進行所謂「私了」屢次發生,11月2日星期六晚發生在旺角的一宗更令人髮指:一名年長男子被暴徒打到血流地上,已經失去了反抗能力,不單止不斷有暴徒用雨傘毆打受害人,亦有人淋水及掟膠樽,更是更離譜的是居然分幾次將其衣服和長褲扯爛不特止,連內褲都扯開露出私隱部份,最終被執法人員救上救護車,否則後果更是不堪設想。
但是最令人不安的不只是其暴力和冷血的程度,而是暴徒不滿足於身體上的傷害,更要透過羞辱持反對意見人士,不用說明其目的就是要嚇怕其他市民,務求令到其他人不敢向他們作出挑戰。但最令筆者不安的是,片段不止於網上流傳,更在電視台的新聞節目播出,後果惡劣。
早在8月13日《環球時報》記者付國豪被毆打的事件中,暴徒已經使用人格侮辱的方式,電視新聞片段亦看到有暴徒企圖向已經被救到擔架床上的付國豪動手動腳,但是同一天另一遊客就被施以侮辱性的毆打,今次更是針對香港市民的一次事件,表示他們針對的不只是內地人,以期令到香港人也人人自危。
更深層次的問題是:之前不是有人聲稱在新屋嶺和葵涌警署受到性侵犯,卻在完全沒有證據之下拒絕報案和落口供時不合作,仍然要不斷重複地以受害者自居。可是這種眾目睽睽之下發生的暴行,不就是他們口中所反對,卻又做給全港市民看嗎?反影出來是一種強盜邏輯:就是他們聲稱別人對他們施展過的行為,即使沒有證據也可以用作沒完沒了的指控,到他們自己實施他們口中的暴行,卻又好像若無其事理所當然。
「止暴制亂」的本質就是要停止任何形式的暴力以制止暴亂,暴徒自身就是充滿暴力行為,卻又將執法者行駛公權力歪曲成暴力,說穿了也如上述「賊喊捉賊」的邏輯,令人期望何時才能全面禁止沒有底線的暴力和恐嚇。
原圖:https://www.singtao.ca/3857270/2019-10-21/post-%e5%85%a7%e5%9c%b0%e7%94%b7%e9%81%ad%e3%80%8c%e7%a7%81%e4%ba%86%e3%80%8d%e2%80%82%e8%ad%a6%e7%bd%b2%e9%96%8b%e9%96%98%e6%95%91%e4%ba%ba/
http://www.takungpao.com/news/232109/2019/0815/336020.html
https://www.singtao.ca/3889489/2019-11-02/post-%E6%8B%8D%E7%85%A7%E7%94%B7%E9%81%AD%E3%80%8C%E7%A7%81%E4%BA%86%E3%80%8D-%E2%80%82%E9%A6%96%E7%8F%BE%E6%9A%B4%E5%BE%92%E9%9B%BB%E6%A7%8D%E6%96%BD%E8%A5%B2/?variant=zh-hk
https://www.bastillepost.com/hongkong/article/5354410-%E3%80%90%E4%BF%AE%E4%BE%8B%E9%A2%A8%E6%B3%A2%E3%80%91%E6%97%BA%E8%A7%92%E7%94%B7%E5%AD%90%E7%88%AD%E5%9F%B7%E8%A2%AB%E6%AF%86%E8%84%AB%E5%8E%BB%E5%85%A7%E8%A4%B2%E5%80%92%E5%9C%B0-%E8%AD%A6%E6%96%B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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