暴民昨晚在機場大鬧了一晚,更以私刑傷人。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謝振中表示,在機場內作出暴力行為,有機會可判處終身監禁。
謝振中在警方記者會中指,警方就昨晚在機場的衝突,已拘捕了5名男子,年齡介乎17至28歲,他們涉嫌非法集結,其中兩人涉嫌襲警及藏有攻擊性武器,正被扣查。他提醒示威者,根據國際慣例,在機場內生事刑罰一般相對較重。
而香港法例規定,任何人利用任何武器、或以其他方式,在機場內作出暴力行為,導致或可能導致死亡或人身受傷,危害機場安全運作或機場內人士安全,最高刑罰可判處終身監禁。
他更指出,即使是單單舉起雙手,以身體阻擋其他人離開,刻意限制其他人自由出入,都有機會干犯法例,例如是非法禁錮罪,最高可判監禁七年。
先不計搗亂機場會破壞香港國際聲譽,單是機場內人來人往,大量市民、旅客聚集,根本就不是一個示威、抗議之地。現在暴民們更以極兇惡的私刑對付旅客,情況令人髮指,支持警方執法拉人!等佢哋知道罪行有多嚴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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