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旺角暴亂被判囚6年的港獨份子梁天琦,2016年參選立法會新界東直選,因港獨立場被選舉主任DQ,同年入稟高等法院提出選舉呈請。糾纏政府多年的他終於向政府跪低,今日透過律師申請撤銷選舉呈請獲法官接納,但梁天琦仍須支付所有答辯人的訟費。
原案中,梁天琦提出的選舉呈請書指,《立法會條例》規定提名表格須附有表明參選人會擁護《基本法》和保證效忠香港特別行政區的聲明,雖然他已在表格上簽署。但選舉主任何麗嫦仍判定梁天琦「實際上並不、亦無意擁護《基本法》」,決定其選舉提名無效。
梁天琦代表律師表示,去年香港民族黨召集人陳浩天的選舉呈請被判敗訴,確立選舉主任有權判斷參選者是否效忠特區,認為今次梁天琦勝算不高,故決定撤銷選舉呈請申請。
早知今日何必當初!梁天琦今次撤銷選舉呈請,還被判支付訟費,簡直大快人心。一齊畀Like恭喜佢啦!
原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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