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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權判決案說明什麼

鄭赤琰 2019年04月19日 11:00

鄭赤琰:「筆者曾因為研究香港城市發展的歷史,參考了巴黎發展的歷史巨著Peasant to Paris,該書作者發現巴黎的發展由其周圍的農民遷入為主,因而把巴黎的文化塑造了法國本土的文化特色。在此,最後建議大家尤其是香港學者,新界鄉議局要把新界的文化放在香港發展的歷史去研究,才不失香港的歷史機遇!」

有市民有感於新界原居民享有丁權而非原居民卻得不到這種權益,在《人權法》人人平等的原則下,認為政府這麼做,對非原居民不公平,因而向法庭申請司法覆核,要麼判丁權違法,要麼給港人一律享有丁權。

經法庭審判,確認丁權符合《基本法》第40條賦予的「傳統權益」,判定原居民可申請在擁有業權的私人土地興建丁屋,毋須補地價;但法庭也同時判定,政府向原居民批出官地地契,可給予地價優惠(一般為市價的三分二)則屬違反《基本法》所指的「傳統權益」。

表面看,這項判決對原居民似有不利之處,因為今後他們再也得不到在「官地」建丁屋的權益。長遠來看,這種由政府批出地契建丁屋的辦法,並不通行,只佔所有丁屋的四分一左右,如今既判為違憲,今後不會再有這種做法。

原居民保土之戰

實質上,丁屋只許在傳統原居民的村內興建,不許在村外的「官地」興建。無形中,這判例不但保住原居民的「丁權」,同時也保住原居民的「傳統」及其鄉村,這是原居民今次最大的慶幸。為什麼說是「慶幸」的事呢?下面會有分說:

必須指出的一點,凡對新界租借歷史有研究的人,都會知道,當1898年英國從清廷租下新界99年期後,當時的港英政府即刻沿用其在香港島與九龍半島收地的辦法,在新界展開全面收地。當時的新界居民早已從港九收地的經驗看到,港九所有鄉村全被收地後而人們變成「流民」,再也無家可歸,被迫在港九發展中的城市找尋棲身之所,或是被迫退到新界的村落另起爐灶。

眼見港英收地的慘狀,當港英1898年在新界「收地」的一刻,新界人便群起抗爭,為了保衞自己在自己土地生存的權益,紛紛起義,拿起武器把來犯的港九官兵趕走;現在大埔墟大埔道的山頭,當時便聚集不下5000村民與官兵開戰。

由於武器簡陋,抗爭的5000義民不支而向北撤退,官兵窮追不捨,最後武力抗爭失敗;惟官兵也從中得到教訓,再也不敢用「滅村」之法在新界「收地」,最後與村民代表談判,同意保留原有的鄉村,在鄉村範圍不「收地」,不禁止村民依舊在村內土地耕種、建屋,也保留村民的傳統風俗習慣,最主要的是保持精神信仰生活傳統,包括土葬的山墳、求神保佑的廟宇,還有每條村每個家族都有的信奉祖先神位的祠堂。

正是由於保住了鄉村土地和風俗習慣,1898年7月31日前已居於新界的村民,村代表與港九官方談判便取得決議:由村民自己組成的代表大會確認其身份後,頒予「原居民」身份。這個村代表組織也就是後來在1928年成立的新界鄉議局,到現在所有「原居民」的身份確認也由鄉議局確認。

由於當時港英政府不在村管治,未能知道誰是道地的村民,因而交由村代表組織確認,而村民為了要保障自己村的權益,也會嚴格確認自己村民的身份,不會胡亂讓村外人混入來,因此鄉議局被賦予確認「原居民」身份的做法,也是合乎情理的事。最後因為「原居民」的權益保障在九七前已成為合法的事,更在《基本法》立下第40條:九七後新界原居民的合法傳統權益受香港特別行政區的保護。

既有原居民自己選出來的代表坐正新界鄉議局,確保原居民的傳統權益,也由政府認同鄉議局擁有合法權確認「原居民」的身份,因此新界自1898年租借給港英政府以來,仍能保住600多條傳統鄉村。

港英佔有港九之前,港九新界共有不下1200條鄉村,但港九的鄉村早在「收地」後消失,新界在九龍市區不斷發展擴張後,在九龍邊區的鄉村也相繼消失,主要是城市人口與城市生活把原居民「城市化」的結果。年輕的一代不斷流失,才不過百年,新界的原居民鄉村最少失去不下200條村,只剩下現有的600多條。

本來,如果沒有今次的司法挑戰,新界鄉議局早已面臨原居民鄉村消失的問題。這問題在城市發展上,造成「城市人」與「鄉村人」的文化區別,前者被視為「現代人」,後者被視為「傳統人」,在高度城市化發展下,教育與專業職位都集中在城市;加上總體生活現代化,城市享有的居住條件(如醫療設備等)被認為「進步」的東西,都集中港九。

司法挑戰的「好處」

「原居民」在百年港九城市發展的誘因下,年輕一代為了教育與職業的追求,也不斷遷居到城市去,在百年歲月中,最少有三四代的年輕人往城市遷移,這便形成新界傳統鄉村「自然」消失的情況。

不過,有了今次的丁權判決後,可說是自1898年抗爭以來的又一次抗爭——前者是武力抗爭,今次是法律抗爭;前次抗爭保住了村地,今次由法律確認原居民在其鄉村土地享有丁權,同時斷絕他們在村外建丁屋的權利。

由於丁屋只在村地上建而不會在村外零星而建,結果是,原居民的傳統鄉村不會被支解掉而能保住;若然保不住傳統的鄉村,也就失去原居民的自我認同,也相繼失去他們的傳統文化;沒有傳統文化的身份認同,也就不再有「原居民」了。

自八十年代港九城市化延伸至新界各個鄉鎮,如沙田、大埔墟、上水、元朗、屯門……相繼被城市化,大型屋邨相繼在新界出現,這發展也進一步直接威脅到原居民的傳統鄉村的生存問題,但經過這次法律裁決後,因為房地產在新界不斷高升,已逐漸接近港九的水平,這次丁屋的判決既然只能在原居民的村地範圍興建,村地的可貴也就保住了他們的鄉村不被吞蝕。

如此下去,今後的鄉村生存問題已由土地轉到文化領域。表面看,新界原居民的傳統文化似乎在英國西化城市文化挑戰下節節敗退,其實不然。在這方面的學術研究很缺乏,香港的大學教授,港英時代以英國人或英籍人士為主,後來多家大學出現,則以西方學位持有者為主,他們完全感染不到新界傳統文化的「生命力」。

筆者多年來出任新界鄉議局顧問(由局提名、香港政府聘任)近距離接觸了解所得,港九殖民地長達一個半世紀,遷居的中國人以避難為主,他們對港英的不平等對待,難以建立港九的身份認同,因此人口來來去去的結果是,直到1997年之前,能在港九留得上三代人的絕非港九的主流人口,在中英談判的15年中,往外移民潮更動搖了港九人口對本地的認同感。

相反,新界的人口,原居民的鄉村父老親情關係可上溯千年,就以新田的文氏家族來說,他們人口超過2萬,多是文天祥避難前來定居的,他們在新田的傳統文化根基扎實,還建了文天祥紀念肖像,文氏族人引以為榮,哪怕他們之中有人遷居國外,也會過年過節返鄉與族人團聚,這種例子在新界原居民中很普遍,可見認同所謂的「香港地,香港人」。

過去一個半世紀,只有新界原居民與1898年後不斷遷入的同村人口,他們之中也有赴英就業,但沒有背棄自己的鄉村,往往把年幼子女帶回給留守在村的父輩教養,因而也保住了下一代的文化認同。

一個城市如果其人口不落地生根,他們對這城市也不會有深厚的感情,這一來主流人口有如過客,也不會有這個城市的文化特色。

筆者曾因為研究香港城市發展的歷史,參考了巴黎發展的歷史巨著Peasant to Paris,該書作者發現巴黎的發展由其周圍的農民遷入為主,因而把巴黎的文化塑造了法國本土的文化特色。在此,最後建議大家尤其是香港學者,新界鄉議局要把新界的文化放在香港發展的歷史去研究,才不失香港的歷史機遇!

 

原圖:http://static.stheadline.com/stheadline/inewsmedia/20180727/_2018072706342557303.jpg

原文:大公報 2019-04-13評論 (作者授權轉載)

https://www1.hkej.com/dailynews/article/id/2110121/

作者鄭赤琰為原香港中文大學政治系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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