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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裏來的「空間公義」?

脫苦海 2019年03月11日 15:00

脫苦海:「根本上反對派口中的「公義」,是用來掩蓋他們的私心,以為可以用言詞鼓吹一些妄圖僥倖的人,可以不用買就可以住在市區的方便地段,然則公義應該人人平等的,當人人有錢都無權去買,不願付錢的人又想獨佔,又何來公義可言?」

房委會公佈兩個全新的綠置居項目,分別位於港島柴灣和新界青衣,坊間除了有人質疑最細單位只有14平方米(約150呎)是為了谷大數之外,另外有人認為將綠置居建在市區就是市區公屋染綠,窮人從此永別市區公屋。

反對派經常用公義兩字創造新名詞,例如「程序公義」就是只問程序不問是非,這在本欄經常都有提及,現在又有人提出「空間公義」一詞,認為公營房屋過分偏遠,使基層市民隔絕於市區經濟活動中心,將地理位置優越的單位都售予能力較好的綠表家庭,只餘下新界公屋分配予低收入家庭居住,勢必助長階級分化,有違空間公義。

購買綠置居的家庭在香港也算是窮人,綠置居本來就是出租公屋單位,最細的150呎也是公屋的格式,而不是所有單位都是細單位,難道1-2人家庭不可以買綠置居?同樣道理,那些收入改善了的公屋居民,想付錢購買市區公屋單,又與所謂「公義」有何矛盾?

當年愛秩序灣填海和筲箕灣半山清拆木屋區,就有些人認為窮人也有權享有海景,所以不應該用作私人樓,而要興建為公屋和居屋,現在回望的確有一少部份人的居住環境改善了,看似很美好,問題是資源是有限的,市區的優質地段也是有限的,無可能滿足無窮無盡的需求,所以才要去發展新市鎮。

方今就連中產階級家庭都住在市郊時,為何又要去擔心「窮人」不能住市區公屋呢?若果窮人要住公屋,卻不願付款買綠置居,則置那些願意付錢的人於何地?根本上反對派口中的「公義」,是用來掩蓋他們的私心,以為可以用言詞鼓吹一些妄圖僥倖的人,可以不用買就可以住在市區的方便地段,然則公義應該人人平等的,當人人有錢都有權去買的時候,又何來不公義?

原圖:https://topick.hket.com/res/v3/image/content/2225000/2227885/carn20181114008_1024_1024.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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