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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界應該做點事以正行業之風

脫苦海 2019年03月06日 15:00

脫苦海:「那些被包庇的人有沒有感恩之心和遷事改過呢?不如就由被理大踢出校的澳門本土人現身說法:「承認自己當時的行為是不像樣(presentable)、可以更客氣,相信公眾或覺得其行為「有問題」,但是認為自己憤怒是合理。自己在聆訊中斷言拒絕道歉,是因為自己無襲擊他人或影響校譽,認為自己批評教職員的說法屬實,是公正評價(fair comment),不理解為何遭受到不能逆轉的懲罰,需要退學更永不獲取錄。」」

去年理工大學的民主牆事件,部份涉事者經校方紀律聆訊後,有被勒令退學永久不獲理大取錄,亦有被罰即時停學一年和「社會服務令」。部份人士和團體認為是處理不當,發起以「一人一信」形式,邀請全港市民就事件向理大表達關注,結果全港市民只有約百多人參與。

至於反對派的正規軍,教協聲明批評理大處分過重,另有14名立法會議員聯署,促理大校方從速撤銷學生懲處。反對派不是事事要求政府程序公義的嗎?理大校方完全遵守相關程序,而本來應該報警處理,可能被控以非法禁錮、普通襲擊等刑事罪行,卻只是校方內部處理,已經作出了相應的平衡。

本身在理工大學應用社會科學系任教的鍾劍華表示,如果學生們當時使用了暴力,大學當局當天就應該報警,惟若當天沒有報警,今天卻以學生曾使用暴力作為嚴厲懲罰理由,便應該提出紮實證據。其實鍾劍華是否知道,當日的過程已被攝錄下來,不論是否符合他口中「紮實」的定義,事實上警方已經有足夠的證據作出拘捕,刑事罪行亦不需要有原告,亦不存在當日沒有報警就沒有追索力,難道鍾劍華是想用苦肉計迫警方行動,製造「烈士」以有利社會運動?

這種推測是有跡可尋的,反對派大本營教協指事件已經引起公眾廣泛疑慮及質疑,校方應以教育使命為原則,重新考慮對4名學生處分,並進一步向公眾解釋判決,包括交代是次處分原則及理據,釋除公眾疑慮。可是若要校方繼續深究下去,就不是趕出校、停學、社會服務令,而是要「執正黎做」,把當天的閉路電視片段交予警方,進行刑事調查,這些學生最終將會被繩之於法,這是教協希望得到的結果嗎?近年來屢次出現校方以影響校譽為由包庇犯事學生,甚至連電視節目都有所報導,這種姑息的處事態度由來已久,教協作為香港最大的教育界工會,理應從行業及社會整體利益出發,提出怎樣處理頑劣學生的業界標準。

那些被包庇的人有沒有感恩之心和遷事改過呢?不如就由被理大踢出校的澳門本土人現身說法:「承認自己當時的行為是不像樣(presentable)、可以更客氣,相信公眾或覺得其行為「有問題」,但是認為自己憤怒是合理。自己在聆訊中斷言拒絕道歉,是因為自己無襲擊他人或影響校譽,認為自己批評教職員的說法屬實,是公正評價(fair comment),不理解為何遭受到不能逆轉的懲罰,需要退學更永不獲取錄。」

原圖:

http://paper.wenweipo.com/2019/03/05/HK1903050027.htm

http://www.stheadline.com/inews-content.php?cat=a&nid=45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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