戴啟思身為大律師公會主席,又向《國歌法》撥污水!戴啟思早前接受黃媒《明報》專訪時竟指,《國歌法》立法目的強迫人們培養愛國情緒,是不會成功云云。
眾所周知,美國、加拿大、俄羅斯、日本、印度及部分東南亞國家都有《國歌法》,絕對符合國際標準。全國人大常委會亦一早通過將《國歌法》納入《基本法》附件三,香港政府開展本地立法工作是理所當然,不明白戴啟思身為大律師公會主席,何解要將這條訴諸國際皆合情合理的法律說成「強迫人們培養愛國情緒」云云。
一個大律師公會的主席,竟胡亂猜測、製造恐慌,將憲制責任說成「強迫培養愛國情緒」,難怪網民都質疑他口中的法律是否與別不同,是否會教人叛國?支持政府履行憲制責任,盡早落實《國歌法》Like!
原圖:http://images.takungpao.com/2017/1219/20171219030202470.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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