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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國兩制為國家與社會矛盾找到最佳雙贏出路

鄭赤琰 2019年01月25日 13:00

鄭赤琰:「何況港澳實踐21年的「一國兩制」已充分說明那是雙贏的選擇!蔡英文是聰明人,理該知道要被說服的不是大陸放棄「一國兩制」,而是她要說服自己放棄「台獨」,她的真正敵人是自己,不是習近平。」

上世紀八十年代初,當鄧小平提議收回港澳主權會採用「一國兩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時,港澳聽了後疑信參半,也算人之常情;當鄧說到港澳的「一國兩制」是統一台灣的典範時,台灣疑多信少,自在預料中。畢竟台灣的政治現實與港澳有別,最起碼的不同是,港澳是英葡殖民地,根本沒有政治的法理和道德可以拒絕交回主權給中國,而港澳同胞更無任何合理性可要求殖民地主義者留下來。

對抗國民黨的《國統綱領》

台灣則不然,兩岸兩個政權是內戰的結果,失去大陸江山的中華民國政府,敗退台灣後,蔣介石一直心有不甘,日夜聲稱要「反攻大陸」。事實上,他還保留住《中華民國憲法》,甚至一成不變地所有大陸各省政府也在台辦公,對蔣介石與其繼承人蔣經國來說,「一個中國」是絕不容否認的。

直至李登輝繼承蔣經國後才第一次提到「兩岸一邊一國」,之後再經民進黨執政後,其黨綱更寫明「台獨」綱領,政權兩度輪替到陳水扁與蔡英文手上後,更打正旗號用「台灣主權獨立」,對抗國民黨的《國統綱領》,所有國民黨執政時與大陸達成的重大協議,一概否定,對於國共達成的「九二共識」也概不承認;對港澳推行的「一國兩制」也誓言不會接受。

上述對台灣政黨來說,「一國兩制」對國民黨、新黨、親民黨來說,由於他們屬非台獨派,主張「一國」並無矛盾,既然有「兩制」的協商空間,要他們同意習近平提出的「探索台灣方案」而參與兩岸政黨協商,問題應該不大;但是要民進黨與台聯黨這兩個台獨黨接受習近平的倡議而參與探索「一國兩制」下的「台灣方案」,恐怕要比「拉牛上樹」還要難了!

不過,政治這東西沒有不可能的事(美國人相信Politics is nothing impossible),何況「一國兩制」在港澳已實踐21年(為方便計,港澳回歸同算為21年),當初鄧小平也說這是世上史無前例的事,香港存疑一派更掀起移民潮,但鄧堅信人的智慧會趨吉避凶,何況「一國兩制」是涉及國家行為的事。

用中國人一句老話:天高皇帝遠,皇帝是國家的代表、他職分內的事務,用現代的「社會學」(Sociology)的界定,有些事務由國家去管治,會更有利於人民的福祉,例如國防軍隊、國際外交、制訂法律,重大基建(如道路河川)、公共資源(如水電供應)等等。相反,有些事務由社會的機制如「社區」(community)的城鎮鄉村、社會組織(social organization)的宗教團體、種族組織、家庭宗親等去負責處理會更有實效。

由此算來,國家可做而做得更有實效的事,多是大規模的東西,而這些東西作為社會的一分子,是無能為力的;反之,社會可做的事務多是人民內部許多小圈圈的東西,例如家庭事務涉及的喜事喪事,維持生計的長年累月的工作,都是瑣屑的東西,由社會內的人民自理會更有實效;因此,自人類出現大規模的生活組合以來,早已形成了國家與社會分工合作的現象。中國人的歷史源遠流長,國家與社會的形成也成功地創造了中國的文明,而人民與國家的互動早已累積了深遠的經驗。

同感國家的寬宏大量

正是在這個中國文明的久遠背景下,鄧小平與其領導下的中國政府,面對收回港澳主權時,很快便想到「一國兩制」,明確地把國家的職責與社會的功能劃分出來,即使是國家行為的事務,在一般情況下,都該歸國家管轄權內的,但為了讓港澳社會感受到國家的寬宏大量,他都開放給港澳特區政府去管治,例如稅收、貨幣、土地、移民、教育、新聞資訊等,都屬國家管治的事務,但在「一國兩制」下當成港澳原有習以為常的制度,照樣保留港澳特區政府自己管治。

還有司法與安全,一般國家都會緊握不放,但都給了港澳社會很大的開放空間。像司法權,據香港實踐所見,特區享有的司法終審權,除了涉及危害國家主權完整的事務要交給全國人大常委以「釋法」的方式去處理外,其他所有港人港事,特區都享有最終的司法權。

又如國家安全的事務,在美國,是國家絕對不容外放的權力,但在「一國兩制」下,訂立《基本法》第23條,下放給特區自行訂立第23條的法律細則,並給予特區政府依其法律細則去處理特區內的國家安全問題。

不過,2003年有關第23條立法草案正擬交由立法會討論表決前夕,發生了社會反對的遊行,特區政府因此擱置這項立法,到現在過了16年依然擱置;主權回歸已21年,香港特區的國家安全立法可以懸而未決,可見國家即使面對那麼重大的國家安全事務,也都給香港社會那麼大的討論和拖延空間。

港澳擁有多項權利

由此可見,即使是歸國家管轄權的事務,很多都開放予港澳社會。九七未實踐前,大家未能看到的,21年實踐後所看到的,香港社會享有的事務權利,除了原有社會一般都擁有的事務權利外,連一般社會不能擁有的國家事務,香港也擁有了。

由此說來,實踐已證明「一國兩制」給予港澳社會擁有的權利是當今世界各國所未見有的開放和開明。不是嗎?港澳社會所持有的「特區護照」屬港澳居民專用,通行於國外,連內陸國民也不擁有,其他各國也沒人有此專設的「護照」,這不但不是對港澳居民的限制,而是給予自由出國的權利呢。

由上的討論,已證明「一國兩制」在港澳實踐所見,不但不曾把國家事務管轄的權力有所擴大,反而是作出舉世所未見到的盡可能開放予社會享有。試問哪個國家會不徵收國民所得稅的?只有港澳社會不必向國家繳稅。哪個國家容許兩種貨幣通行的?港澳有!哪個國家使用兩種護照的?港澳有!哪個國家容許個別地方安全自理的?港澳容許!哪個國家容許劃定特區司法自理容許聘請外國法官的?香港容許!資訊被視為現代國家安全最大威脅的來源,因此國家管控愈來愈嚴謹,只有香港資訊「冇王管」!哪個地區會沒有國家的教育政策與管理機關的?只有港澳!

這樣說來,國家行為事務不是被掏空了嗎?不!開放不等於不管,而是在開放與不開放的考慮中,凡涉及國家主權要害的事務,像國防與外交兩項,在香港《基本法》第19條便寫明:國防與外交等國家行為的事務,屬國家管轄權,特區政府除非取得國家立法機關的人大常委特別授權,否則沒權管。

 

蔡英文真正敵人是自己

《基本法》如此規定,是看透國家主權的最大威脅來自外國,面對外國侵略,社會防衞力有不逮,必須有國防軍才能勝任;外交的事務也然,只有國家常設的外交部才能有專人專才與外交法則專責處理。

全本《基本法》150多條,只有第19條列明「國防與外交等國家行為事務」歸由國家管,連其他的國家行為的事務也只在這條文下用「等」字加以概括,不寫明,是要留下模糊的空間以酌情處理,沒問題可以不理的,這個「等」字也就變成「等待」情況去變通處理了!

由以上種種情況看,台灣看也不看,聽也不聽,一味對「一國兩制」說不!這是很不智、很不科學、很不客觀的做法。何況習近平最近的說話,已充分說明「一國兩制」可有台灣自己的方案,言下之意是不照抄港澳的「一國兩制」模式,至於台灣模式要如何着墨,可由兩岸政黨與各界有代表性人士共同協商探索。

換言之,台灣可通過雙方探索的方式去尋找可行的方案,如果這麼開放的協商解決方式也不買賬,台灣還有什麼更好更可行的方法?政治的東西,說到底是「選擇」的問題,大陸已攤牌說明「台獨」不可能是選項之一,選擇要講「理性」,選擇台獨便是選擇戰爭,戰爭不可能是理性的選擇,因此選擇「一國兩制」才是理性的選擇,已是別無爭議的事。

何況港澳實踐21年的「一國兩制」已充分說明那是雙贏的選擇!蔡英文是聰明人,理該知道要被說服的不是大陸放棄「一國兩制」,而是她要說服自己放棄「台獨」,她的真正敵人是自己,不是習近平。

 

 

 

圖片:http://www.xinhuanet.com/photo/2017-10/01/1121755115_15068248998741n.jpg

原文:信報 2019-1-22評論(作者授權轉載)

https://www1.hkej.com/dailynews/commentary/article/2043622/%E4%B8%80%E5%9C%8B%E5%85%A9%E5%88%B6%E7%82%BA%E5%9C%8B%E5%AE%B6%E8%88%87%E7%A4%BE%E6%9C%83%E7%9F%9B%E7%9B%BE%E6%89%BE%E5%88%B0%E6%9C%80%E4%BD%B3%E9%9B%99%E8%B4%8F%E5%87%BA%E8%B7%AF

作者鄭赤琰為香港中文大學前政治及行政學系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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