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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架、運毒、放炸彈

屈穎妍 2022年05月25日 23:00

屈穎妍:「製炸彈在任何國家或地區都是嚴重罪行,但在香港卻比打場架輕判得多。俗稱『傷人十七』的《侵害人身罪條例》最高刑罰可判終身監禁,販運三百克冰毒的量刑指引是監禁十五年,打個交或者運個毒已經一生,製炸彈卻可輕判,量刑沒有標準,法官無人監察,叫大眾如何對司法制度有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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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常看到這樣的新聞:「警方破獲毒品製造工場……」,黑暴這幾年更有:「警方破獲炸彈製造工場……」,簡單兩個字「破獲」,背後卻蘊含着刑偵探員幾多個日夜不眠不休的心血。

這類案件不同打劫銀行,警鐘會大鳴,有現場事發地、有目擊證人、有閉路電視,起碼,你知道罪案在哪裹發生?怎樣發生?

「破獲」那些工場就難度很高了,茫茫人海、芸芸大廈、無數單位,你怎知罪案在哪個暗處在進行中?沒有線報,沒有跟蹤調查,沒有長時間部署,很難成事,但此種源頭打擊罪行的方法,防止罪案發生其實是最有效的。

同樣,「情報」二字,說易行難,做臥底也好、跟古惑仔打關係也好,情報從來都不是打個電話給你免費報料的飛來蜢,而是警察、海關長時間鋪墊偵查的艱苦成果。

所以,我們看到這宗法庭結案:「十二港人案:黃偉然認製造爆炸品罪,判囚二十個月」的時候,大家都譁然,製炸彈的刑罰,竟然只得二十個月,兩年不到。

更恐怖是,扣除由被捕到還柙這些日子,這個製炸彈狂徒,下個月便刑滿出獄,重獲自由,再進社會,成為七百多萬分之一名香港市民,在街上四處游走。

當年刑偵人員耗盡人力物力探情報、找線索、再順籐摸瓜,最後成功拉到炸彈狂徒,然而,案件落到法庭手上後,姚勳智法官卻指本案性質輕微,炸藥只埋在後院,又沒有雷管,故只輕判二十個月,比製毒判得還要輕。

製炸彈在任何國家或地區都是嚴重罪行,但在香港卻比打場架輕判得多。俗稱「傷人十七」的《侵害人身罪條例》最高刑罰可判終身監禁,販運三百克冰毒的量刑指引是監禁十五年,打個交或者運個毒已經一生,製炸彈卻可輕判,量刑沒有標準,法官無人監察,叫大眾如何對司法制度有信心?

原文轉載自:頭條日報 2022-5-24評論 (經作者授權轉載)

全文連結:https://hd.stheadline.com/news/columns/398/20220524/983805/%E5%B0%88%E6%AC%84-%E5%B1%88%E7%A9%8E%E5%A6%8D-%E6%89%93%E6%9E%B6-%E9%81%8B%E6%AF%92-%E6%94%BE%E7%82%B8%E5%BD%88-%E4%BA%BA%E7%94%9F%E9%A6%AC%E6%8B%89%E6%9D%BE

原圖:http://paper.wenweipo.com/2020/04/28/YO2004280001.htm;

https://std.stheadline.com/daily/article/2462123/%E6%97%A5%E5%A0%B1-%E6%B8%AF%E8%81%9E-12%E6%B8%AF%E4%BA%BA%E8%9B%87%E6%A1%88%E9%BB%83%E5%81%89%E7%84%B6-%E8%AA%8D%E8%A3%BD%E7%82%B8%E8%97%A5%E5%88%A4%E7%9B%A320%E6%9C%88;

https://www.singtaousa.com/2022-05-02/12%e6%b8%af%e4%ba%ba%e6%a1%88%ef%bd%9c%e6%9d%8e%e5%ae%87%e8%bb%92%e9%99%b3%e6%a2%93%e8%8f%af%e8%aa%8d%e5%8b%be%e7%b5%90%e5%a4%96%e5%9c%8b%e5%8b%a2%e5%8a%9b-%e5%ae%98%e5%86%8d%e6%8a%bc%e5%be%8c9/40572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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