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暴期間,「爆眼女」透過上訴機制成功申請法律支援,利用司法覆核試圖阻礙警方,取得其醫療報告以作調查,而代表她的資深大律師又可任君選擇,引來極大爭議,法援制度更被質疑出現漏洞。
另外,根據《星島日報》報道,有消息人士指出有關黑暴的案件,不少被告成功申請法援後不單自選代表大律師,該大律師又找律師助手協助,被告變相同時有兩名代表律師,不少立法會議員對「免費享用雙重律師」感強烈不滿。
不過,這個荒謬的現象或可糾正。《星島日報》報道指,政府擬推出三大措施,以杜絕有人濫用公帑。措施包括,涉及刑事案件的法援申請人的代表律師,須由法援署指派。而有關涉及法援的民事案,大律師每年可以接下由最多二十宗減至十五宗,事務律師則由最多三十五宗減至三十宗。最後,涉及法援的司法覆核案件,事務律師每年最多只可接五宗。
報道又指,據了解政府短期內會向立法會議員作出諮詢,執行改革的方式會以以行政措施進行,無須修例,並預計本內可以實施。
原圖:
https://std.stheadline.com/daily/article/2116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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