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潔工於2019年騷亂之時,阻差辦公罪成,被判社服令。清潔工不服上訴,今日在法庭之上再吃敗仗,上訴遭到駁回!
2019年8月5日晚,深水埗警署有聚眾發生,時有執何永隆法者查在場人士身份證,卻被清潔工何永隆擋路,令涉事者最終逃去。最終何被控阻礙公職人員罪,罪成遭判罰社服令。
雖免牢獄之災,但何永隆不服並提上訴。案件今早在高等法院處理,法官潘敏琦對於上訴人的說法,如不知警員正在執行職務、張開雙臂是自然反應等,一概不接納,更就不知執行職務一說反問,難道警員上前是為了吵架?最終潘官駁回其上訴。
妨礙警方執行職務,僅判社服令仍然不滿提出上訴。今時今日,輕判騷亂案件真有阻嚇力嗎?
原圖︰星島日報
https://std.stheadline.com/daily/article/2209935/日報-港聞-涉助示威者逃走-清潔工否認阻差辦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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