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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結社管治須大力改革

鄭赤琰 2021年05月17日 13:30

鄭赤琰:「須知『社團註冊』與其管治是多元化現代社會非常重要的工作,在港單是傳統宗教、宗親、教育、文化等結社便不下5000個之多,涉及市民結社的社交活動非常廣,涉及他們身心健康也很深遠。真想不到,『社團事務處』竟小到可有可無的地步。如果不及早加以改革,等到群眾政治犯罪後再讓『國安機構』與『國安法』去處理,這樣會很不正常,正常的辦法是先管好結社,社會安全,也就省事,也就省人省力,健全的社會應該是如此的:先管好結社的事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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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網查看政府機關的情況,有關「社團事務處」以現時六名人員的人手安排,「應足夠處理現階段的有關工作云云」,再查看其主要工作時,「平均每年需處理約9000至10000宗申請註冊,其中約2000宗實為社團註冊或豁免註冊的新申請」。由此可見,「社團事務處」的規模,無論是其建制的人手,或是其處理的工作,都是微不足道的,更不可思議的是該處還是設立在「警務處」的一個分支小單位,這種安排相信是出於借助警力來處理社團糾紛。

在這樣的規模下,也就說明了為什麼自九七主權回歸後,香港出現了無數的社會運動,類似近期被關注的「民陣」,竟然是一個沒註冊的團體,像這樣沒註冊的團體卻又做出無數的不法活動,因此不法團體成了一種風氣,惡性循環的結果,不但「民陣」可以公然糾眾發動百萬人上街示威遊行,甚至隊伍中有人與警衝突,最後演變成2019年不法團體遍地開花,以至全面破壞公共秩序,失控的場面已叫港人看不下去了!為了剷除破壞國安的組織,中央制定香港國安法與連串的政治改革。失控的場面也就恢復平靜下來。

儘管政改與國安法有其一定的作用,但根據基本法規定,結社是人權自由,作亂的勢力也會不斷強調憲制下的「結社人權自由」,而且還會不斷對外勾結串聯,制裁香港特別行政區以及中國,與其如此被動,不如採取主動,先發制人的辦法便是大力整改「社團事務處」,不能再像過去那樣,對社團的活動聽之任之。補救的辦法應從下列改革下手:

第一,完善社團註冊立法。

要完善社團註冊條例,首先要將結社分成兩大類,一類是宗教、宗親、文化、聯誼等傳統慣見的社團,另一類是政治社團。如此分類的好處是排除政客串聯眾多的社團展開政治活動,像此前常看到的教協,某些教會、學生會,甚至商會等等,被串聯去遊行示威,搞到示威遊行可以聲勢浩大。本來政客所搞的抗爭議題,並非是一般社團所關注的,但通過種種人事關係,像教會的教友關係,便輕易可以把整個宗教團體捲入政治抗爭。「民陣」搞示威之所以聲勢浩大,不是其政治議題令到社會全面「發酵」,而是「民陣」通過社團串聯,不斷去搞示威。若要加以制止,單靠幾萬警察去應對,是應付不了的。唯一可行的辦法便是從源頭去處理,把結社分成一般的社團註冊和論政的社團註冊。前者在註冊條文要確立其結社的性質,並明文告誡不能參與政治活動,只能做符合其註冊目的之活動。至於論政的結社,制訂法律管治也要很全面,參與的政治論述也要嚴格守法,財政來源與開支也要立例監管。只要做到完善立法,不法活動也就可以有效管制。更重要的是一般結社被排除政圈後,被政治化的機會少了,動輒示威的場面也會大大減少。

第二,有了完善的立法後,建立執法機關也必須跟上。

像現有的「社團事務處」的人事安排是遠遠不足夠的,這也就說明為什麼像黃之鋒那樣歷事淺的年輕人根本無視結社註不註冊,也根本無視論政守不守法。戴耀廷之流更是照樣去發動他們的「公民抗命」,照樣串聯,照樣籌錢,這兩個實例正說明「社團事務處」形同虛設,整個社會怎麼會不亂呢?

須知「社團註冊」與其管治是多元化現代社會非常重要的工作,在港單是傳統宗教、宗親、教育、文化等結社便不下5000個之多,涉及市民結社的社交活動非常廣,涉及他們身心健康也很深遠。真想不到,「社團事務處」竟小到可有可無的地步。如果不及早加以改革,等到群眾政治犯罪後再讓「國安機構」與「國安法」去處理,這樣會很不正常,正常的辦法是先管好結社,社會安全,也就省事,也就省人省力,健全的社會應該是如此的:先管好結社的事務!

原文:香港商報 2021-05-14 評論 (作者授權轉載)

原文連結:https://hkcd.com/content/2021-05/14/content_1268123.html

原圖:https://std.stheadline.com/daily/article/2339043/%E6%97%A5%E5%A0%B1-%E6%B8%AF%E8%81%9E-%E5%82%B3%E6%B8%AF%E5%BA%9C%E6%93%AC%E5%8F%96%E7%B7%A0%E6%B0%91%E9%99%A3-%E8%AA%BF%E6%9F%A5%E6%9C%89%E5%90%A6%E6%94%B6%E7%BE%8E%E8%B3%87%E5%8A%A9

(作者為前香港中文大學政治與行政學系系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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