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盲反「假新聞法」
記協以為自己大晒?

文武 2021年05月05日 23:00

文武︰「至於說警方搜查壹傳媒大樓、蔡玉玲被判罪等,這些事件也與新聞自由全無關係。事實是壹傳媒有多位高層人員涉嫌犯罪,警方必須依法執法;蔡玉玲在查冊過程中,也確實涉及虛假聲明等犯罪事實。這些案例反映出,傳媒機構和新聞從業員與其他人一樣,都必須遵守法律,如有涉違法犯罪行為,同樣要負上法律責任。記協連這些最基本的事實和道理都搞不清?還是有意地誤導視聽,誤導公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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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記者協會5月3日公布2020年「新聞自由指數」,稱香港新聞自由的整體情況比一年前倒退。記協主席楊健興表示,新聞自由的威脅來自法律和權力,包括《港區國安法》造成寒蟬效應、削弱言論自由。他擔心政府一旦訂立「假新聞法」,法例會被「武器化」,甚至影響傳媒日常運作。其實,香港的新聞自由受到法律的充分保障,如果說新聞自由有受到威脅的話,最大的威脅應該來自記協,否則立例以禁假新聞,正本清源,有何問題?

記協發布新聞自由指數調查報告,與其說是為了維護新聞自由,倒不如說是為了抹黑和攻擊《港區國安法》,為《國安法》扣上「打壓新聞自由」的帽子。但是,事實是甚麼呢?事實是《港區國安法》第四條寫明:香港特區維護國家安全應當尊重和保障人權,依法保護香港居民根據《基本法》和《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經濟、社會與文化權利國際公約》適用於香港的有關規定享有的包括言論、新聞、出版的自由,結社、集會、遊行、示威的自由在內的權利和自由。

享自由時亦要守法

但記協及楊健興似有意地忽略一個要點,香港居民享有新聞自由的同時,也有遵守法律的義務,新聞自由也不能侵犯他人的合法權益,不能危害國家安全。

記協及楊健興所列舉的一些他們認為是破壞香港新聞自由的例子,包括2019年黑暴中警員阻礙傳媒採訪、警方搜查壹傳媒大樓、有線新聞裁員、港台《鏗鏘集》編導蔡玉玲被定罪等。但其實這些都是有人濫用新聞自由權,涉做出違法行為的事例,記協和楊健興維護這些人,其實正是對新聞自由的褻瀆和破壞。

2019年的黑暴動亂,即使是在衝突最激烈的前線,香港的記者都可以近距離地採訪,自由度算是全球最高。但是,卻有人利用了這種自由,以假記者身份混入新聞採訪隊伍,甚或阻止了真記者拍攝黑暴分子。這些假記者的行為,不僅是違法犯罪,更加對正常的新聞採訪造成妨害。

面對如此情況,記協可視若無睹?在維護新聞自由、採訪自由時,有否從執法者角度出發?場面混亂之時,有人混水摸魚,警方嚴查,以防萬一,難道又是毫無道理?記協真以為一切都是你說了算?

至於說警方搜查壹傳媒大樓、蔡玉玲被判罪等,這些事件也與新聞自由全無關係。事實是壹傳媒有多位高層人員涉嫌犯罪,警方必須依法執法;蔡玉玲在查冊過程中,也確實涉及虛假聲明等犯罪事實。這些案例反映出,傳媒機構和新聞從業員與其他人一樣,都必須遵守法律,如有涉違法犯罪行為,同樣要負上法律責任。記協連這些最基本的事實和道理都搞不清?還是有意地誤導視聽,誤導公眾?

而記協將有線電視裁員也視為打壓新聞自由,更為荒謬。壹傳媒難道從未試過裁員嗎?為甚麼壹傳媒裁員不是打壓新聞自由,但有線電視裁員就是打壓新聞自由呢?記協評議事件的標準在哪裏呢?

楊健興擔心政府訂立「假新聞法」,會影響傳媒日常運作,這種論調令人嘆為觀止。楊健興是否在說,是否立法之後,傳媒機構就運作不下去了?記協如此「神邏輯」,更是叫人拍案叫絕!

原圖︰星島日報、香港記者協會Facebook

https://std.stheadline.com/sc/realtime/article/1554050/即時-港聞-記協指蔡玉玲案窒礙傳媒查冊-湯家驊倡社會要找出平衡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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