時事

時事

拒絕攬炒!港區國安法三招防濫用私人檢控   好!Like

2020年07月02日 13:00

 

近年反對派及亂港分子,經常提出瑣碎無聊的訴訟,此擺明是濫用私人檢控。對此,中央早有料及,為免有人利用司法制度,對港區國安法提出私人檢控,港區國安法設三招杜絕有人攬炒司法:一、國家安全委員會的決定不受司法覆核,二、維護國家安全開支不必立法會批准,三、杜絕濫用私人檢控。港區國安法第十四條規定,港府任何其他機構、組織和個人的干涉,工作信息不予公開,以及規定港府維護國家安全委員會作出的決定不受司法覆核;第十九條規定經行政長官批准,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財政司長應當從政府一般收入中撥出,專門款項支付關於維護國家安全的開支並核准所涉及的人員編製,並且不受香港特別行政區現行有關法律規定的限制;而第四十一條規定,未經律政司長書面同意,任何人不得就危害國家安全犯罪案件提出檢控。

   
IG: instagram.com/silentmajority.hk/
FB: fb.com/silentmajorityhk
Weibo: weibo.com/u/6655322587
Youtube : youtube.com/silentmajorityhk

原圖:https://ie.bjd.com.cn/images/202001/09/5e16e08ee4b063ac67330f9d.jpeg

 

投票已截止,多謝支持

發表意見

排列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