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民抗命就可以隨便犯法?警務處副處長(管理)郭蔭庶直斥倡議者刻意隱瞞重要關鍵,他認為「公民抗命」應譯作「文明的對抗」,並不是用暴力抗命,事後亦應甘心受到法律制裁。
郭Sir強調,如果你違反的法律並非你認為的「不公義」法律,你只不過是一個流氓用一些技倆敲詐勒索,就如黑社會收保護費一樣。而黑暴正正是最卑鄙無恥的行為!
黃絲黑衣清醒吧,認清事實真相,不要再受政棍教棍洗腦唆擺,不要讓自己和香港走上絕路!
👇 記得Follow 我哋 👇
IG: instagram.com/silentmajority.hk/
FB: fb.com/silentmajorityhk
Weibo: weibo.com/u/6655322587
Youtube : youtube.com/silentmajority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