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讚被捕黑衣「品格良好」戴啟思:證據足不一定交法庭定奪 江樂士:非凌駕法治理由 你撐邊個?

2020年01月21日 19:30

黃大狀係咪連咩叫法治都記得?早前大律師公會主席戴啟思居然話,好多在反修例黑暴中被捕者都品格良好,而且並非每一個都犯嚴重罪行喎,所以認為律政司在檢控時就算證據充份,都「唔一定要畀法庭定奪」咁話。呢份謬論,前刑事檢控專員江樂士當然唔會同意,直言指,若被捕者為蓄意違法,無論任何方式,就必須起訴,「品格良好」並非凌駕法治的理由。

兩番言辭,高下立見,大家會撐江樂士,還是黃大狀?

原圖:星島日報、http://bit.ly/2G5RYR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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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錦雄
"品格良好"嘅姦殺者可以不追究嗎? "品格良好" 有哂牌 可以趙完,即鬆! 喺巴黎戴啟思個女被趙了,又殺了!"品格良好"嘅姦殺者可以不追究嗎?
20200122
林錦雄
品格良好"嘅姦殺者可以不追究嗎? "品格良好" 有哂牌 可以趙完,即鬆! 喺巴黎戴啟思個女被趙了,又殺了!"品格良好"嘅姦殺者可以不追究嗎?
202001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