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拿大被捕的華為副董事長孟晚舟,引渡到美國的聆訊下星期一至星期五進行,法庭先處理預審程序。
孟晚舟現身法庭,辯護強調指控涉及美國制裁伊朗,並未觸犯加拿大法律,聆訊表面以詐騙案為名,實際上是根據美國制裁令作出,一旦引渡將會成為危險先例,干預加拿大政府的外交權力。
消息說,孟晚舟今年的庭審,將安排在1月到11月,分4次進行;孟晚舟被控罪名涉及3方面,包括孟晚舟是否雙重犯罪、加拿大逮捕程序,以及美方指控罪名的問題。即是說,孟晚舟起碼一要被困近一年!
這就是人權大國?有冇搞錯?
原圖:星島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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