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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院終院被縱火是因果自作孽

施梓山 2019年12月09日 22:30

施梓山:「天作孽猶可恕,自作孽不可活,這兩句話的意思是咎由自取和罪有應得。高院終院昨日民陣遊行期間被蒙面暴徒縱火,是否縱暴的自作孽?香港市民受夠的黑色恐怖,法官是時候要與民共享了,親身感受一下警察拉人,法官放人的因果滋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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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砸燒之黑暴破壞,香港各行各業和不同市民早已受苦超過六個月,這次終於輪到司法機構的法院了。

向高等法院、終審法院縱火,等同向香港法治開火。蒙面黑衣暴徒目的早已不言而喻,就是恐嚇法官不要對黑色暴力作出不利的判決。

這種黑色暴力威嚇的卑劣手段,守法的香港人,循規蹈矩的小市民,早已深受其害超過半年了。有人被活生生放火燒,有人被磚掟死,被濫用私刑的「私了」而頭破血流的市民更是不計其數.....現在才輪到法院來感受一下市民支付,不是太早,而是太遲。

暴力就是暴力,無論是什麼顏色的暴力,都是野蠻行為,令人厭惡,更是任何一個法治社會都所不容。但香港的黑色暴力之所以肆虐至今,肆無忌憚,變本加厲,香港的法院扮演了不光彩的包庇角色。

眾所周知,「警察拉人,法官放人」是香港的司法風景線。雖然早已為人垢病,但暴徒警察這邊拉,法官那邊放,這種世界罕見的荒謬,大家都見慣不怪,甚至麻木了。

黑衣暴徒的惡行罄竹難書,但昨日在高院牆上噴上的「法治而死」四個字,卻是難得的一語中的。香港的法治確實就快被搞死,無法無天的黑暴當然是罪魁禍首,但一大堆縱容暴力包庇暴徒的黃色法官,也是香港法治之死的幫兇!

沒有過去幾年香港法院大量放縱所謂「違法達義」的非法集結、破壞公物、傷害他人身體、暴動的參與者,香港的社會秩序又怎會淪落如斯?坐在冷氣房公堂上帶假髮判案的法官大人,現在才要開始感受黑色暴力的恐懼,那不是太早,而是太遲了!

嚴重破壞社會安定被控暴動罪的,可以保釋;嚴重傷人的,可以保釋;藏有攻擊性武器的,可以保釋.....這在香港已經變成了一種「司法常識」,法律的威嚴早已不敵黑暴的汽油彈。香港的司法若死,那些縱暴的法官是共犯。

廣東話有句俗話叫做「你死你賤,唔好累人」,套用在那些經常放縱、包庇、輕判暴徒罪犯的法官身上,沒有什麼會比這句話更貼切。法官不是普通人,法律在你手中,市民要你保護,你卻走去同情暴徒輕判暴力,親手養大了黑暴這頭野獸狂咬香港人,毀壞了香港法治,這何止是累人,這簡直就是害人!

天作孽猶可恕,自作孽不可活,這兩句話的意思是咎由自取和罪有應得。高院終院昨日民陣遊行期間被蒙面暴徒縱火,是否縱暴的自作孽?香港市民受夠的黑色恐怖,法官是時候要與民共享了,親身感受一下警察拉人,法官放人的因果滋味!

原圖:https://static.stheadline.com/stheadline/inewsmedia/20191208/_2019120822593436270.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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