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慶前網上已流傳,反對派和暴徒要在當日製造烈士,最好是有傷亡以便以後每年都炒作所謂「港殤日」,結果當日暴徒真的對警察往死裏打。從網上各種視頻看到,在油麻地、黃大仙及荃灣都有暴徒拿著各式武器與警察正面衝突後出現開槍的情況,其中荃灣更有暴徒被打中,幸好脫離了危險時期。
事後就不斷有反對派出來企圖收割成果,例如公民黨黨魁楊岳橋議員出說「實彈射殺市民」,難道作為律師他不知道人未死都不能說是殺嗎?亦有一些人說向學生開槍,那麼根據反對派和暴徒的說法,暴徒也應該要在當眼處展示學生證,證明自己是學生指控才有效。
網上有一條片清楚地告訴大家,示威者使用的是鐵鎚、士把拿等金屬武器,又有人出來說那些是「鈍器」所以不是致命武器。嚴格上來說槍械並沒有開鋒,也符合鈍器的定義,能夠說槍械不致命嗎?更有人說示威者持有的是膠管甚至是廁所擦,但是法律上襲警的定義,並沒有規定持有的武器有沒有刀鋒,是否致命,襲警就是一種行為,而不是指所用的武器,不信的話大可以請教楊岳橋律師。
從一篇被捕者的名單看,絕大多數年齡都是30歲以下,不少都是大學生甚至中學生,說穿了就是有人鼓動年青人去做「義士」,最好就在特別的日子出現傷亡,不是警察就是暴徒了吧。天祐香港,烈士沒有被人製造出來,中槍者被搶救後情況穩定,反對派無法以之作為炒作了。
原圖: https://www.facebook.com/AlvinYeungCP/photos/a.637817586311649/1687065254720205/?type=3&theater
投票已截止,多謝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