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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檢討賣地政策以息眾怒

鄭赤琰 2019年09月18日 12:30

鄭赤琰:「如今之計,這次的風波必須面對房屋發展的問題,過去只賣地把最大的賺錢機會給了私人發展商的做法,必須有個了斷,必須留下最少七至八成土地由政府自己發展房屋,以滿足市民的需求,如不效法新加坡,最好是能有自己更好的土地建屋計劃,更好地滿足市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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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是世界上首先把土地當成商品作買賣的國家,個人勞動力也同時被當作商品,可以在自由市場買賣,即個人願意出賣勞動力以換取工資;這兩種創舉令英國脫穎而出,國力大增,成為近代帝國主義的佼佼者,也因而走向世界各地佔據殖民地,因為英國首先看到土地和勞動力的無限商品價值,佔有殖民地的動機也就特別大了。

香港作為英國佔領的殖民地,毫不例外地,港英殖民地政府入境後的首要工作,便是把所有香港島的土地沒收為「皇家地」,然後再由政府賣給英商,獲取的賣地收入撥入政府財政收入。最初有能力、有用途的買地者只能是早已跟隨帝國四處發展的英國公司,像怡和與置地便是;後來隨着經濟發展,中國人的企業有了立足之地後,也相繼加入了土地買賣。

靠着政治血緣的關係,英資公司畢竟佔有土地買賣的優越地位,這種情況直至上世紀八十年代,當中英展開收回香港主權和治權的談判開始後,英資公司知道失去政治的保護傘後,往日的特殊地位已不保,也就紛紛遷冊或變賣公司,本地華商也就爭相搶購英資公司取而代之,英資的風光歲月也就隨着殖民地的結束而一去不復返。

不過,殖民地留下來的土地商品買賣制度仍舊一成不變地留下來,私人自由買賣土地的制度也照舊不變,變的只是華商已取代英商,所有殖民地時代的英企已給華商完全取代。即使1997年後,在「一國兩制」原有制度保留不變的規定下,資本主義照行,土地照賣予私人發展商。

這樣的做法,對私人資本家來說,當然歡迎之極,可是對普羅大眾的港人來說,任由政府調高地價讓發展商爭相競標,然後發展成商業樓宇或住宅物業而不停調高的物價賣予私人,政府可因而靠賣地充實財政,並且當成是可靠的穩定收入,不必動腦筋發展其他可持續發展的經濟,對普羅大眾可以發揮的經濟才能,也就大大受到限制。

更糟的是,得到最大投資收益的土地發展商,自從有了這個利潤高又穩定的投資項目後,再也不必動腦筋尋求更有利的投資出路,這一來,最大財力的發展商變成後殖民地的英商「版本」,專注在土地商品買賣,沒法把經濟多元化,沒法發揮港人多元化的才智,反而受困在「炒樓」的深坑裏。

不比較其他地方在改革後殖民地的土地商品制度,還不知本港的土地商品化的利弊所在。可以說,前英殖民在擺脫英國統治後,都會在住宅用地的商品化作出調整或改革,就以加拿大和澳洲而言,即使跟英國有政治血緣的親密關係,但擺脫英倫統治後,都對住宅用地的商品化作出嚴加管制。

就以九七政權移交前港人移民加澳兩地的經驗看,港人移居加澳兩國後,以為可以靠「炒樓」致富,在港人頻密炒樓動作下,兩地的樓價確也日新月異地往上升,當地人以為是機會,把房子高價賣出後,再也沒法以平價買回,而且還要用更高的樓價去買,挫敗之餘,便群起向當地政府施壓,在選票壓力下,政府順應民意,馬上對物業買賣作出管制,一個最具效力的管控辦法便是,規定若在10年內再賣出,物業利得的稅率便高達八成。這一下,「炒樓」風氣應聲而下。

有香港發展商也曾跟隨移民潮到加澳「投機」,但當地市政府應選民要求向發展商使出「辣招」,例如在溫哥華一塊曾是「世博」場地的靚地,由港商(姑隱其名)投得後,準備發展為高級住宅區,但市政府使出一招:三分一的發展必須劃為「平民住宅」,一旦高級住宅與「平民」為鄰,高級也者也就應聲而跌。發展商「損手爛腳」後只好知難而退,留在香港不走了。

另一案例是港商把主力投放澳洲,企圖發展土地的住宅業務,但在政府嚴厲控管下,一籌莫展,宣告全軍覆沒,連在港的祖業也得忍痛賣掉!當時還是本港的大新聞,這裏也姑隱其名,以顯厚道。

更值得比較的是新加坡,後殖民地的首要改革便是,政府留下超過八成的土地給自己建房屋和商廈,其餘不到兩成土地拿去拍賣給私人發展商建屋。新加坡政府這種做法,可以把一塊土地的開發既利民又利政府,利民是因為不必讓私人發展商任意抬價出售。政府則以利民為主,以市價三分一賣給國民,而政府仍然是地主與公屋管理公司。由於是地主,後續的土地權仍由政府掌握,不會賣斷而再無利可圖。

相反,香港九七後延續港英政策,把土地拍賣予私人發展商後,政府只得到拍賣的第一筆收入,之後偶有物業易手,只能從中收取印花稅,其餘土地發展的所有收入都歸私人發展商,包括一塊地可建三、四、五十層樓房,每層最少也有4或5個單位,每個單位又把呎價炒上萬元至兩萬元不等。

如此,一個500平方呎的物業最少也要800萬至千萬元以上;之後的無數歲月,發展商每個月又可從每個單位收取「管理費」(最少也要每呎5元左右)。

由此來看,發展商投地後所賺取的收入遠比政府的為高。以過去22年看,最大的幾家發展商的財富均入世界頭百位,也是本港首富一族,如果把他們的財富總收入歸入政府庫房,何止萬億。不過,政府不發展物業,留給私人發展商發大財,這些大財還是從眾多置業家庭賺來的,而且還是從銀行借來的,以自己負上天債(千萬元以上)去扶起發展商的天富,這種現象市民早看在眼裏、苦在心裏,當前上街反政府,其中一個議題便是吵了很長時間的住屋問題。

如今之計,這次的風波必須面對房屋發展的問題,過去只賣地把最大的賺錢機會給了私人發展商的做法,必須有個了斷,必須留下最少七至八成土地由政府自己發展房屋,以滿足市民的需求,如不效法新加坡,最好是能有自己更好的土地建屋計劃,更好地滿足市民!

原文轉載自:信報 2019-09-17 評論 (經作者授權轉載)

全文連結:

https://www1.hkej.com/dailynews/article/id/2251868/

原圖: http://static.stheadline.com/stheadline/news_res/2019/02/25/72691/i_635x397_406334771.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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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生都話要幫年青人,就拿長實開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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