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路人皆見照妖鏡

脫苦海 2019年08月10日 19:02

脫苦海:「以為硬將一枝高強度可致盲的鐳射槍改個不同的名字,就可以瞞天過海,其實當時人如果當日就能作出合理的解釋,警員根本就無法作出拘捕,那個學生會主席真是自己知自己事。事後網上流傳一段聲頻,有自稱是涉嫌人士的母親呼籲在48小時內製造輿論令到警方不能提出檢控,之後又有另一段聲頻叫人不要轉傳那段聲頻,以免妨礙司法公正云云。不論聲頻的真假,都反映出這班人根本就視法律如無物,卻口口聲聲要維護包括法治在內的核心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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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某大學學生會會長在深水埗鴨寮街用4,200元購買十個「照妖鏡」被多名身穿黑衣黑褲的男子圍堵,事後被送往長沙灣明愛醫院,卻又有一大群人在深夜圍著深水埗警署要求放人,成件事的本質就是十分荒謬:難道當事人以為那些休班警員是同路人?


為何筆者說那是照妖鏡?因為它出現了新增的功能,將人心照出來。不同立場的人會用不同的名字去稱呼它們,有人說它們是電筒,有人說是激光筆不是鐳射槍,有人說是觀星筆,甚至拿到太空館照耀。請不要當香港人是傻仔,如果沒有攻擊性對人體沒有傷害,為何每次示威都有人拿來照人?難道照得多可以延年益壽?


最好笑的是說出這些荒謬說話的人,居然自命是社會精英,該大學的學生會在把三天的迎新營縮減為一天的聲明中表示:「作為社會未來嘅棟樑,我輩有著無可迴避嘅時代使命」,把自以為是的精英心態表露無遺。可是人們不禁要問:受眾沒有享用到應得的服務,省下來的經費是不是要向交費者交待資金去向?不要告訴大家做少兩日沒有錢省下,人們看到的是嚴以待人寬以待己,欠缺交待的其實是他們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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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一類照出來的就是所謂「專業人士」,有資深反對派律師就說即使物品有攻擊性,也要在使用來攻擊時才算是攻擊性武器,人們又不禁要問:難道藏有就等如使用?早前有人藏有可供製造炸彈的原料,難道因為炸彈還未使用,就不算是藏有?這種違反常識的辯解,出自一名專業人士之口,可見為了一己的政治利益,連專業形象都不顧了。


等而下之者,以為硬將一枝高強度可致盲的鐳射槍改個不同的名字,就可以瞞天過海,其實當時人如果當日就能作出合理的解釋,警員根本就無法作出拘捕,那個學生會主席真是自己知自己事。事後網上流傳一段聲頻,有自稱是涉嫌人士的母親呼籲在48小時內製造輿論令到警方不能提出檢控,之後又有另一段聲頻叫人不要轉傳那段聲頻,以免妨礙司法公正云云。不論聲頻的真假,都反映出這班人根本就視法律如無物,卻口口聲聲要維護包括法治在內的核心價值。


原圖:

http://std.stheadline.com/daily/article/detail/2044955/%E6%97%A5%E5%A0%B1-%E6%B8%AF%E8%81%9E-%E5%8D%83%E4%BA%BA%E9%9F%BF%E6%87%89%E8%99%9F%E5%8F%AC-%E5%A4%AA%E7%A9%BA%E9%A4%A8%E5%A4%96%E7%94%A8%E9%9B%B7%E5%B0%84%E7%AD%86%E8%A7%80%E6%98%9F


https://www.bastillepost.com/macau/article/2074250-%e6%b5%b8%e5%a4%a7%e5%ad%b8%e7%94%9f%e6%9c%83%e7%a8%b1%e6%96%b9%e4%bb%b2%e8%b3%a2%e7%8d%b2%e9%87%8b%e5%89%8d%e3%80%80%e8%ad%a6%e6%96%b9%e5%88%b0%e4%bb%96%e5%ae%b6%e4%b8%ad%e6%90%9c%e6%9f%a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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