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學者甲在FB放上一個post,名為「可能係香港史上,最多人一齊做嘅物理實驗。回水之聲不絕於耳!#光復香港鐳射革命」。
學者藉此認為昨天警方公佈鐳射槍的威力不是那麼利害,是誤導市民。他暗示警方企圖用此方法支持逮捕涉嫌擁有攻擊性武器的浸會大學學生。以下是我跟他的對話,希望透過此對話,讓大家知道彼此的心聲。
我:最合乎科學精神就不如請他們(支持學生的人)互射眼睛,看有沒有問題!
學者:https://www.facebook.com/409839659196285/posts/1278091932371049/
一個自稱科學家的轉述。再看看評論就知道此科學家破綻甚多。
此科學家的結論:小弟本住屋企火燭既風險去做實驗,200mW零距離射擊都燒唔X著,熱都唔熱下呀!班狗肯X定作弊,用左一支唔係市面買到既laser pointer,power一定遠大於200mW!回水呀!嗚呀!
學者:https://lihkg.com/thread/1428409/page/1
(學者更傳來一個九唔搭八的連登無聊反智評論)
我:就請互射眼睛才是最合乎科學精神!我認為你post的是假實驗
我:過得自己才過得人!
學者:咁你又唔同差佬講?叫佢搵隻眼試下啦!
我:差佬開始就認為有問題,但浸大學生認為無問題。請學生要「過得自己才過得別人」才是科學精神
我:這是否較理性?
學者:真心個句,好難認同你對科學精神的看法...
我:當然我不是跟你真正討論科學精神,我沒有資格。我只是覺得真正要討論的重點沒有被討論。重點不是激光有沒有燒穿張紙,不是有幾多焦耳的問題,而且是涉及的學生和撐他們的人連最基本激光有沒有殺傷力也避而不談。我也很難認同你今次的偏頗看法⋯⋯
當學者也顛倒黑白時,學生質素有多高?大家心裡有數!
原圖:https://static02-proxy.hket.com/res/v3/image/content/2420000/2421285/1_1024.jpe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