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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講過所有示威者係暴徒 林鄭:面對暴力衝擊警方有責任處理 大家點睇?

2019年06月18日 19:59

正如特首林鄭月娥所言,當日有部份「示威者」以自製武器暴力衝擊警方防線,面對危急情況,警方又怎能不去處理?難道要警察自縛雙手任由「示威者」衝擊?其實只要當日沒有使用暴力,又何須憂慮被當成「暴徒」?認同即Li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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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首林鄭月娥下午再就修訂《逃犯條例》引發的爭議向市民道歉。談及6月12日發生的暴力衝突,林鄭直言:「從來無認為、亦無話過參與集會既大量人士,特別係學生係暴徒」,她強調,只要當日和平參與集會,沒有使用任何暴力,無須擔憂被當成「暴徒」。

林鄭表示,當日「示威者」以暴力及自製武器衝擊警方防線,警方有責任處理。她重申,警察有投訴機制,若認為警方使用過份武力可提岀申訴。至於會否不檢控被捕人士,林鄭強調如果有足夠證據證明「示威者」有暴力行為,警方會調查搜證,並就起訴諮詢律政司。

林鄭又指,政府已停止立法工作,也沒有推動時間表。她承認修讓香港社會出現矛盾和紛爭,在未解決相關矛盾紛爭前,政府絕不會貿然重啟修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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