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客

博客

反對逃犯條例的錯體陰謀

謝寶笙 2019年05月20日 12:00

謝寶笙:「亮起中國司法制度不可信的旗幟,議案肯定不會撤回。泛民如知有這個結果,何必高調地去做?況且被引渡的逃犯,一般廣受各方關注,公平受審機會反而更高。很多時,像一國兩制被照顧一樣,這樣的審判比在本地受審可能更著數,除非以政治立場故意放生。因此「反送中」鬧劇,對市民權益來説,完全多此一舉」。

泛民議員舉起「反送中」標語,高調批評中國司法制度不可信。如果將逃犯送往中國,將不會得到公平審判。説「反送中」是為了保護疑犯的權利,讓港人安心,這是不是廢話?

每天穿梭中港的人數量龐大,除幾個泛民無回鄉證外,幾乎所有香港人都有機會到中國。在國內犯法,接受中國司法審判,是無法避免的事。除非一些自知犯了嚴重罪行的人,成功逃回香港,并決心一生不回內地。「反送中」不是只打算保護這些稀有逃犯吧!?這樣做,根本無法讓港人避開中國的法制網。先恐嚇港人,然後以歇斯底里姿態,叫囂為港人爭取權益。開出脫離中國法網的空頭支票,完全是一個欺騙行為。

「反送中」隱藏一個「錯體陰謀」,可能連發起者都不清楚,就是推特區政府去死!各國在處理逃犯時問題很多,但沒有一個政府會以對方落後作為理由。這是極大侮辱,會引起外交風波。當年賴昌星先是用難民,後用加拿大無死刑作為抗辯理由。民間提出憂慮可以,律師在法庭上講下都得,遊行示威亦無問題。但特區政府以此理由撤回逃犯條例,死罪!政府如聽從泛民去做,林鄭肯定會被炒魷。林鄭反駁泛民時用了「廢話」一詞,算是極度溫和的了。至於議員又如何?廣義的政府包括行政、立法和司法機構。這樣做僅次於背叛中國憲法,參選議員資格成疑問。有議員宣誓時,將「國」字以高音讀出,都不合格。問題是追不追究而已,請表演的議員們,小心「違法達義」的代價。此事遠比胡志偉罵特首「八婆」,或在法庭上高呼「狗官」嚴重得多。

亮起中國司法制度不可信的旗幟,議案肯定不會撤回。泛民如知有這個結果,何必高調地去做?況且被引渡的逃犯,一般廣受各方關注,公平受審機會反而更高。很多時,像一國兩制被照顧一樣,這樣的審判比在本地受審可能更著數,除非以政治立場故意放生。因此「反送中」鬧劇,對市民權益來説,完全多此一舉。

原圖:

http://std.stheadline.com/instant/articles/detail/996986-%E9%A6%99%E6%B8%AF-%E3%80%90%E7%AD%94%E5%95%8F%E5%A4%A7%E6%9C%83%E3%80%91%E9%80%A3%E9%80%906%E8%AD%B0%E5%93%A1+%E6%B0%91%E4%B8%BB%E6%B4%BE%E8%B3%AA%E7%96%91%E6%A2%81%E5%90%9B%E5%BD%A5%E7%90%86%E6%93%9A%E6%96%A5%E4%B8%8D%E5%90%88%E7%95%B6%E4%B8%BB%E5%B8%AD

https://www.google.com/search?biw=1920&bih=1008&tbm=isch&sa=1&ei=MFHeXPfGCIfI8wXSlpqQBQ&q=%E5%8F%8D%E9%80%81%E4%B8%AD+%E6%98%9F%E5%B3%B6&oq=%E5%8F%8D%E9%80%81%E4%B8%AD+%E6%98%9F%E5%B3%B6&gs_l=img.3...36771.40207..40532...0.0..0.155.489.6j1......1....1..gws-wiz-img.......0j0i30j0i24.jcBU9X5DCZ4#imgrc=C97CPo5nzOaKYM:

投票已截止,多謝支持

發表意見

排列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