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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民賤格言行開始發酵———蕭若元又發神經

張達明 2019年05月14日 22:30

張達明:「蕭若元終於露出最人渣和最賤的一面。蕭氏一向說自己堅守普世價值,他只看不起違背這些價值的人。但在節目最後,蕭若元說:如果有機會上立法會特首答辯大會,有人在席上大叫林鄭你個「臭X」⋯⋯,(粗鄙到不能再寫下去,要聽就上網聽)。」

「蕭若元,你對得住天下的女性嗎?在互聯網這些公共空間裡,你指名道姓侮辱女性及其性器官是欺凌行為,你也有母親,老婆和女兒,你不要忘記你也是從你母親的那個器官出來的。蕭生,你應該道歉!」

日前自稱香港網台鼻祖的蕭若元先生在他的「蕭氏新聞台」駁斥了林鄭在立法會答問大會中的廢話言論和初心論。本人一直都有收看蕭生的習慣,原因是他號稱使用「批判性思維」去討論社會上具爭議性的議題。

不過,今天蕭生在這個議題上製造了失實的評論和破壞了他一直堅守的原則。

第一,蕭生說其中一個可移交犯罪分子的情況:如果他是大陸人在大陸犯法,繼而逃到香港,香港可不可以將他趕返大陸?蕭生便說這是「可以」,原因是逾期居留的理由便可將他遣返大陸。但是蕭生說漏了一個情況:一個大陸人在大陸犯罪,然後拿到加拿大國籍和擁有香港身分證,這人能不能被移交返大陸?這個例子正正說明修改條例的必要性。現實的情況是有一定數目的中國犯罪份子手拿外國䕶照和手執香港身份證匿藏在香港。

第二,蕭生續說,他認為湯家驊反對一次性引渡安排是錯,其中一個理由是,一次性的安排令疑犯免受到兩個地方不同法制的迫害。蕭氏便舉出通姦罪和盜竊在阿拉伯國家是要用亂石擲死或斬手,所以一次性安排便可(代替修例)拒絕移交犯人。蕭生可能沒有聽過特區政府一再強調:(1)縱使請求宣稱是因某罪行而提出,但實際上是由於政治意見、種族、宗教、國籍的不移交; (2) 該人可能因其政治意見、種族、宗教或國籍,在審訊時蒙受不利或被懲罰、扣留或其人身受到限制的不移交。況且,修例後,此條例要確立兩個地方有共同罪行才移交和確立宗教不同的刑罰可講成不移交的安排,所以蕭氏舉出通姦和盜竊的例子是他沒有看清楚基本資料。

第三,蕭生最後評論中國事務(題外話,幾年前他說自己不會再評論中國事務),他說中國法制是黨領導,而黨的決定是政治決定並非法律決定,所以大陸制度是不可以相信的。但為了消除市民對這些論述的恐懼,特區政府也做足功夫並強調「政治性質的罪行不移交(不論在請求中如何描述)」,要牽涉移交的罪行只有36項。況且如果要談到中國法制的改善,就看谷開來,薄熙來和周永康之類的嚴重政治罪犯也只判無期逃刑,沒有一個被剝奪生命。

最後,蕭若元終於露出最人渣和最賤的一面。蕭氏一向說自己堅守普世價值,他只看不起違背這些價值的人。但在節目最後,蕭若元說:如果有機會上立法會特首答辯大會,有人在席上大叫林鄭你個「臭X」⋯⋯,(粗鄙到不能再寫下去,要聽就上網聽)。蕭若元,你對得住天下的女性嗎?在互聯網這些公共空間裡,你指名道姓侮辱女性及其性器官是欺凌行為,你也有母親,老婆和女兒,你不要忘記你也是從你母親的那個器官出來的。蕭生,你應該道歉!

原圖︰https://topick.hket.com/article/2346518/%E6%9E%97%E9%84%AD%EF%BC%9A%E5%B0%8D%E9%80%83%E7%8A%AF%E6%A2%9D%E4%BE%8B%E5%BC%95%E8%B5%B7%E4%B8%8D%E5%BF%85%E8%A6%81%E6%81%90%E6%87%BC%E6%84%9F%E7%97%9B%E5%BF%83%E3%80%80%E6%AF%9B%E5%AD%9F%E9%9D%9C%E6%96%A5%E6%9E%97%E9%84%AD%E8%AC%9B%E5%A4%A7%E8%A9%B1%E6%9C%83%E8%AD%B0%E6%9A%AB%E5%81%9C#&pid=f8454a10-1fa9-46c8-97a8-2121a026d9a0_1024.jp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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