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點

觀點

維護國家安全就是維護港人福祉

王國強 2019年04月25日 12:00

王國強:「香港社會至今仍未消除「佔中」餘毒。「佔中」以「公民抗命」和公義作包裝,將其違法行動美化,一些人更提出所謂「違法達義」歪論,對香港法治造成嚴重的傷害。法庭對「佔中」案的判決,固然彰顯了正義和法治,但卻未能完全消除「佔中」餘毒。要全面肅清「佔中」餘毒,一方面應盡快完成其他「佔中」被告的審訊,讓犯法者受到應有制裁,另一方面要在社會上、學校中反駁「公民抗命」歪論,加強宣傳,讓廣大市民了解到國家安全的重要。」

中聯辦主任王志民在出席一個「全民國家安全教育日」的活動時表示,香港的安全是國家安全的一部分,維護國家安全是「一國兩制」憲制使命,在維護國家安全一事上,特區沒有特殊,只有「一國」之責,沒有「兩制」之分。特首林鄭月娥已向中央提交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的報告,強調維護國家安全是特區應有之責。國家安全和人民福祉密不可分,無數事實證明,國家安全存在漏洞,香港甚至成為敵對勢力的顛覆基地,受害的將是市民。因此,維護國家安全就是維護港人福祉。現時香港在國家安全上明顯存在三個突出短板和風險點,必須及早解決。

十九大報告指出,國家安全是安邦定國的重要基石,維護國家安全是全國各族人民根本利益所在。國家主席習近平在慶祝香港回歸祖國20周年大會講話中,明確劃出香港不可觸碰的3條底線,即:「任何危害國家主權安全、挑戰中央權力和香港特別行政區基本法權威、利用香港對內地進行滲透破壞的活動,都是對底線的觸碰,都是絕不能允許的。」習主席還特別提到「香港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的制度還需完善」,這是向特區政府提出了具體的任務和指示。王主任在發言中再次提到香港在國家安全上存在突出短板和風險點,這既是一種提醒,也是一種要求。維護國家主權不單是特區政府的憲制責任,更是特區政府不能迴避的「硬任務」。

維護國家安全是特區政府「硬任務」

維護國家安全不但關係國家發展安全,更關係港人的福祉。王主任在發言中就兩者關係作出了三個高屋建瓴的概括:第一,沒有國家安全,就不可能有港人的安寧福祉;在香港,需要我們始終牢記「一國」的公民責任。第二,沒有國家安全,就不可能有香港的繁榮穩定;在香港,需要我們始終堅守法治的核心價值。第三,沒有國家安全,就不可能有「一國兩制」的行穩致遠;在香港,需要我們始終不忘特區的憲制使命。

這三個概括正點出了一個事實:維護國家安全就是維護港人福祉。唯有維護國家安全,港人才能享受安定繁榮的生活,分享國家安全的紅利。回歸以來的事實已經說明,中央永遠是香港繁榮穩定的最強大後盾,從金融風暴、沙士的衝擊,到支持香港融入國家發展大局、全面參與「一帶一路」建設,推動粵港澳大灣區建設,中央都一直為香港的發展提供保障,維護好國家安全也是香港義不容辭的責任。

必須指出的是,在維護國家主權、安全、發展利益方面,香港的制度還不完善,還存在突出短板和風險點。

香港國安存在三大突出短板和風險點

一是香港的國家安全立法遲遲未能完成,導致香港成為世界上其中一個長期沒有健全國家安全法律制度的地方。隨着兩地交往不斷深化,粵港澳大灣區建設不斷提速,香港卻是大灣區11市中唯一一個沒有國家安全法覆蓋的城市,在大灣區人流、資金流、物流、信息流等不斷貫通之後,國安立法的缺位將成為國家總體安全的一個「軟肋」。然而,現時坊間竟然有聲音指基本法23條立法並不迫切,並非當前急務,這種奇談怪論反映了一些人的不良居心。香港早一日完成23條立法,就早一日堵塞國家安全的漏洞,以免香港成為某些敵對勢力的顛覆基地。23條立法一日未完成,香港的國安短板和風險點將難以消除。

二是對於「港獨」勢力的打擊力度還需要加大。近年特區政府確實加強對「港獨」勢力的打擊,包括在立法會參選提名資格上「把關」,依法禁止「香港民族黨」運作,重創了「港獨」勢力的氣焰。但同時,百足之蟲,死而不僵,「港獨」勢力雖受打擊,但仍在社會活動,仍企圖將魔爪伸向學界,「港獨」分子甚至公然到外地勾連外部勢力干預港事,「港獨」分子仍在肆無忌憚以各種方式不斷挑戰國家主權安全。

對於「港獨」勢力肆虐,特區政府不能再被動地處理,必須主動打擊,包括依法取締其他「港獨」組織,依法檢控違法「港獨」分子,採取更有力措施斬斷「港獨」伸向學界的魔掌。儘管基本法23條仍未立法,但特區政府還有不少法律手段可以採用。

三是香港社會至今仍未消除「佔中」餘毒。「佔中」以「公民抗命」和公義作包裝,將其違法行動美化,一些人更提出所謂「違法達義」歪論,對香港法治造成嚴重的傷害。法庭對「佔中」案的判決,固然彰顯了正義和法治,但卻未能完全消除「佔中」餘毒。要全面肅清「佔中」餘毒,一方面應盡快完成其他「佔中」被告的審訊,讓犯法者受到應有制裁,另一方面要在社會上、學校中反駁「公民抗命」歪論,加強宣傳,讓廣大市民了解到國家安全的重要。

 

 

作者王國強為全國政協文化文史和學習委員會副主任、香港廣東社團總會榮譽主席兼首席會長

原文:文匯報 2019-04-23評論 (作者授權轉載)

http://paper.wenweipo.com/2019/04/23/PL1904230001.htm

原圖:https://topick.hket.com/res/v3/image/content/455000/455352/centralmain_1024.jpg

投票已截止,多謝支持

發表意見

排列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