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泛民由爭民主發展 變臉衝擊憲政亂港

胡少偉 2018年12月12日 15:30

胡少偉:「世界各地公職人員應遵守當地憲政規則,這是無容爭義的國際標準!令人奇怪的是,泛民不知是否受人所指,竟然不再為香港爭民主發展,也不多為民生而發聲,長年累月地花大量精力去衝擊特區憲政基礎,妄圖香港不實行一國兩制,不再受憲法和《基本法》所限。這有可能嗎?他們自己屢挑起事端試特區的憲政紅線,然後又扮受害者說中央和特區政府打壓,相信會有不少黃絲是會被騙的。在此,筆者寄望各幫港朋友,多些向中間選民討論及分析泛民的變臉,以求凝聚更多港人合力早日將香港脫離這無謂的政治泥漿博奕,共謀香港經濟發展,改善低下階層的民生及為下一代創造更佳的發展空間!」

立法會九龍西11月補選結果,建制的陳凱欣獲106,457票得勝,贏主要對手李卓人13,410票;就算加上馮檢基的票,陳凱欣的票仍比兩人為多。事前所謂馮檢基鎅票之說,成為了一個假議題。繼上次九龍西補選鄭泳舜勝出之後,泛民已連續兩次在單議席的立會補選中受挫,過往說泛民代表主流民意之說,會從此劃上句號嗎?在回歸前,因末代港督的暗助,泛民成為民意的主流,在歷次立會選舉中都較易地獲得約六成票選的支持,為何在今年2次補選中都失利?筆者認為這是泛民已由為香港爭民主之路,變臉走上一條衝擊憲政亂港之路。

回歸前後泛民一直以争取香港民主而獲大部份選民支持;但不知為何,泛民主派近年不時衝擊特區憲政,妄圖促使香港不受憲法和《基本法》所限。其中標誌例子可追溯至2009年的「公投」運動。為抵制特區政府的政改法案,部分泛民發起「五區公投」;國際上不同的公民投票均是由當地憲制加以規定,但《基本法》沒有訂定公民投票安排,作為中國轄下一個地方行政,特區是無權創製公投制度。再者,當年港大12月民調顯示超過五成市民反對立會議員辭職,贊成的不足三成;五名反對派議員却不理香港民意和缺特區法理基礎,於2010年1月遞交辭職信並以「五區公投、全民起義」為口號,將立會補選作為「變相公投」及走上衝擊一國兩制憲政之路。

泛民另一衝擊特區憲政的例子是2014年佔中事件。為脅迫特區政府按泛民要求規劃2017年普選行政長官,泛民的戴耀廷早於2013年1月便提出要佔領中環,以癱瘓香港經濟心臟地帶去脅迫政府。隨後真普選聯盟成立,提出連英美兩國都不合格的國際標準去要求落實「真普選」,並於2013年10月委託港大調查得出62%受訪者支持公民提名。其實,特區政府當時還未就政改作諮詢;及後在諮詢期間,泛民只質疑提名委員會的必要性,無論面對政改三人組、上海之行或深圳之行,泛民都沒有提出一套合乎1990年已通過的《基本法》第45條條文之普選方案。泛民仿照國際顏色革命的套路終在2014年9月發起「佔領行動」,歷時79天的違法佔領對香港造成破壞;曾高調說以愛與和平的行動,卻成為不守法的肆意霸佔道路。期間有130名警務人員受傷,截至2017年3月共123人因違法而需承擔法律後果,81人被定罪的相關罪行包括非法集結、縱火、襲警、普通襲擊;暴力的潘多拉盒子被佔中打開了,香港幾十年的和平示威的金漆招牌被打破了!與此同時,港人爭取多時並得到人大常委會於2007年決定香港可在2017年普選特首的民主發展時間表和路線圖,亦因泛民變臉而一一告吹!

為了取悅激進選民及向特區政府挑機,多名2016年選舉勝出的候任立會議員,無視法例對所有公職人員就任宣誓的要求,在立法會宣誓時鬥做show,引發宣誓風波,促使特區政府向高等法院入稟司法覆核,並引致人大常委會於2016年11月主動就《基本法》104條釋法,指出香港特區公職人員必須依法真誠地作出擁護《基本法》和效忠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的宣誓,並謹守誓言。無風起浪,泛民是次衝擊特區憲政紅線,經政府檢控和法院的宣判,终有六名泛民先後失去了立法會議席。這些DQ案例可算是泛民咎由自取的,這亦使所有香港公職要支持一國兩制及效忠特區憲政的基礎更為明確,不容半點隱瞞和含糊。

為了確立西九高鐵一地兩檢的法理基礎,香港與內地官員和專家共議多年提出三步走策略,人大常委會於2017年12月27日批准《高鐵西九龍站設立口岸實施「一地兩檢」的合作安排》後,立場偏向泛民的大律師公會即發聲明指人大常委會未提出任何理據去確認《合作安排》是合憲合法的,並形容這決定是回歸後在港落實《基本法》的最大倒退。理解《基本法》第158條的都知道,人大常委會是唯一有權解釋《基本法》內涉及香港與內地關係的條文的機構,同時作為國家憲法解釋的機構,人大常委會怎會作出破壞一國兩制的決定呢! 香港大律師公會的無端指責,反映出其既不完全懂一國兩制亦缺乏了對大陸法系的基本理解。正如清華大學法學院王振民教授指出全國人大、人大常委會及人大香港特別行政區籌委會為香港已作出了33次決定;其中1985年六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通過了成立基本法起草委員會和批准《中英聯合聲明》的決定。如果沒有這兩個決定,香港就不能回歸,更沒有《基本法》,而這些決定完全是根據國家憲法所做的決定,並在香港特區具法律约束力。泛民企圖藉著反對一地兩檢,衝擊香港一國兩制的憲政基礎,否定人大常委會履行在憲法和《基本法》所賦予的職權,終徒努無功。

為了再試參選公職人員的憲政紅線?議會陣綫立法會議員朱凱迪參選村代表選舉,朱於2018年12月2日被選舉主任取消其參加明年元崗新村代表選舉資格。有關通知書指朱兩度回應選舉主任提問時,無回應是否提倡或支持香港獨立屬自決選項之一;並認為朱有意透過行使和平主張港獨的權利為名,隱晦地確認支持香港獨立是港人選項。民主派於翌日發表聯署聲明譴責港府政治審查,其理據之一是《基本法》第104條列出要擁護《基本法》及效忠特區的公職人員,未有包括鄉郊代表。按泛民該聲明的邏輯,24名泛民都承認朱的表現不符合當立法會議員資格,但因朱只是參選村代表,不應受《基本法》所限;而特區政府則稱朱違反了《鄉郊代表選舉條例》第24條規定而不獲批參選。這法律爭議的潛台詞是泛民為保港獨份子明年有參選區議會的權利,刻意衝擊特區公職人員效忠的紅線;多名泛民亦借機前赴美國呼籲朝野盯緊香港政治的發展,甚至呼籲取消香港關稅獨立地位;這做法無疑是引狼入室,想以美國取消香港關稅地位去脅迫特區政府,容許不守憲政紅線的參選者入閘選村代表及區議員。

世界各地公職人員應遵守當地憲政規則,這是無容爭義的國際標準!令人奇怪的是,泛民不知是否受人所指,竟然不再為香港爭民主發展,也不多為民生而發聲,長年累月地花大量精力去衝擊特區憲政基礎,妄圖香港不實行一國兩制,不再受憲法和《基本法》所限。這有可能嗎?他們自己屢挑起事端試特區的憲政紅線,然後又扮受害者說中央和特區政府打壓,相信會有不少黃絲是會被騙的。在此,筆者寄望各幫港朋友,多些向中間選民討論及分析泛民的變臉,以求凝聚更多港人合力早日將香港脫離這無謂的政治泥漿博奕,共謀香港經濟發展,改善低下階層的民生及為下一代創造更佳的發展空間!

原圖︰http://paper.wenweipo.com/2018/05/08/YO1805080001.htm;

http://std.stheadline.com/daily/article/detail/1710899-%E6%B8%AF%E8%81%9E-%E5%AF%A9%E8%AD%B0%E6%94%B9%E8%AD%B0%E4%BA%8B%E8%A6%8F%E5%89%87+%E6%B3%9B%E6%B0%91%E8%A1%9D%E4%B8%BB%E5%B8%AD%E5%8F%B0%E7%88%86%E6%B7%B7%E4%BA%82;

http://paper.wenweipo.com/2018/06/14/YO180614000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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